2022年廣東廣州城市職業學院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員35人公告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2022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廣州城市職業學院2022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是2005年3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廣東省示范性高職院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名,具體崗位、人數與資格條件詳見《廣州城市職業學院2022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招聘人員類型
本次招聘人員類型為“不限”。不限是指2022年畢業生、非2022年畢業的往屆生均可。
1.2022年畢業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22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境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二)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師風師德和職業操守。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的。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2.崗位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廣州城市職業學院2022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中規定的條件。
3.相關條件的特別說明
(1)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34號)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2)報考應聘人員的年齡要求,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崗位需求表中有明確要求的,以崗位需求表為準。
(3)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時間點的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首日,處分期限時間點的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截止日。
(4)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經取得對應的資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通過資格考試或評審、正在進行公示均不視為具有資格。
(5)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相關材料。工作經歷年限以應聘人員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相對應的社保繳納記錄為準。在校生實習、兼職、社會實踐、創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2014年10月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費記錄。
四、受聘人員薪酬待遇
受聘人員進入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9日9:00時至2022年5月23日24:00時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在網上報名系統按提示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
3.資格初審:系統將自動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反饋審核結果,以準考證開始打印日審核結果為準,不另行通知。資格初審階段不進行人工審核,報考人員報名前應仔細核對崗位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報名;報考人員承諾在報名時提供的一切信息的真實性,凡填報信息不實,如出現實際所學專業或其他條件與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等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2年5月26日12:00時至2022年5月29日17:00時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5.報名及開考比例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港澳居民可使用澳門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報考。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中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請務必在報名時填寫相關信息,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材料(包括工作經歷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材料)。
(2)報考人員所持學歷的專業名稱必須與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或該專業的下級學科一致,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報考人員的專業名稱未列入《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一并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填寫《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相近專業認定表》(附件3),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在專業參考目錄可以找到本人專業的,相近專業認證無效。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要求招聘高層次人才(指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此類招聘崗位如在規定報名時間無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該崗位的報名時間或取消崗位招聘。其他招聘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才能開考,對于首次報名時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專業技術崗位,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在相同報考條件下,可按1:2的比例延長報名時間(另文公告),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如延長報名時間后仍無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應具備的素質、能力或技能。按教師崗、輔導員崗、其他專技崗分別命題和筆試,試題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命制和評審。
2.筆試形式及要求: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參考書目,不劃定考試范圍,也不組織任何形式培訓。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不安排筆試;招聘崗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博士不需參加筆試,但需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招聘崗位要求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不參加筆試,但需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
3.筆試時間和地點:2022年5月29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滿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并列。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gz.gov.cn/)上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三)資格復審
1.面試前集中對擬面試對象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復審,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具體安排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不再通過其他方式通知。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現場復審須提供材料原件和A4規格復印件(材料清單詳見附件4《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材料一覽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22年畢業生需提供在讀證明、學習成績單、就業推薦表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國有企業正式職工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或進行除名等追責處理。
4.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提供相應審核材料原件的視為審核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如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復審,可依筆試合格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遞補的考生,需在接到通知(電話或短信)起兩日內交齊所有資格材料以完成面試資格復審環節。
5.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予以發放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入圍人員的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合格人員的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5的比例(不含免筆試人員)確定,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全部進入面試。免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與筆試和資格審核入圍人員一同接受面試考核。
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考核的,需至少提前3天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按照筆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若面試當天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則不再遞補。
2.面試內容和方式:面試內容為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與技術、素質等。教師崗含試講(占面試成績80%的比例)和答辯(占面試成績20%的比例)兩個環節;輔導員崗和其他專技崗采用結構化面試(占面試成績100%的比例)。成立面試專家組(專家組人數為9人),由專家評分。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績為8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成績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5.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按面試成績的100%計入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出現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如面試成績亦相同,則加試確定體檢對象。
(五)體檢
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執行,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和安排另行通知。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遵紀守法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可根據規定的程序,在相應崗位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遞補人選。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
(八)聘用
1.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間按所聘用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2. 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擬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崗位進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因專業資格系列不符合招聘單位聘任條件的,招聘單位有權按照單位相關規定不以相應級別進行崗位聘任,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招聘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任安排。
(九)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以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每個環節只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國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考生參加現場考試和資格審查等各環節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須提前14天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粵康碼”,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粵方式等情況。
(二)本省考生考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廣東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三)“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憑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四)“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未按照廣東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其他地區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五)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除核驗身份及面試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其他時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視為放棄資格。
(六)根據廣州市的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招聘單位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招考方式等事項進行調整。
七、其他問題說明
(一) 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解除該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
(三) 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 由于個人原因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或體檢等環節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在公示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本次聘用資格的,須由本人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放棄申請。
(五) 2022年畢業生應承諾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報考資格。
(六) 管理崗位報考人員職員等級高于招聘崗位要求的,如被聘用,按招聘崗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任;已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報考沒有職稱要求的專技崗位,如被聘用,須按照招聘單位職稱評審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聘任。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七) 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八)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八、咨詢及監督電話
(一)網上報名及成績查詢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咨詢電話:020-86376406;監督電話:020-86374467 (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
2022年5月6日
附件1.廣州城市職業學院2022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