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選聘特邀調解員12人公告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關于選聘特邀調解員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的要求,整合社會調解力量,吸引優秀人才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特邀調解員12名(常駐法院)。
一、選聘名額
全院共計選聘特邀調解員(常駐法院)12名,其中院機關10名、湘江環境資源法庭(金霞中心法庭)2名。
二、崗位職責
特邀調解員需常駐法院或在法院指定場所,參照法院工作時間進行辦公,接受法院管理,對訴至法院且當事人同意訴前、訴中調解的民商事糾紛,在法院指導下開展調解等工作。
三、選聘條件
(一)擔任特邀調解員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齡在65周歲以下;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3.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
4.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眾工作,有一定的調解能力;
5.能夠熟練使用網絡、電腦、手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特邀調解員: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受紀律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4.曾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限制高消費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力的。
(三)優先選聘情形
1.曾擔任或現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
2.退休政法干警;
3.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指導師、注冊會計師等在相關領域專業知識、技能較為突出的個人或具有村、社區調解工作經歷且經驗豐富的人員;
4.黨政機關、村(居)委會、婦聯等組織推薦的個人。
四、選聘程序
選聘采取自薦報名、單位推薦和特別聘任三種方式。
(一)報名
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上傳以下材料的電子檔或掃描件至報名郵箱kfqrmfyzgs@163.com:
1.《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報名表》;
2.本人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掃描件、工作經歷證明;
3.近一年的體檢報告或者健康證明;
4.本人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電子檔。
報名時間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30日。
咨詢電話:0731-84816586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通過短信或者電話方式通知參加面試,面試采取單獨面試和試用調解形式進行,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確定考察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任人員名單。
(五)公示
對擬聘任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內無不良反映的,予以培訓。
(六)試用
培訓結束后,進行試用,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期滿后,對特邀調解員試用期內工作情況是否合格進行考核。
(七)任期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由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頒發特邀調解員證書,聘任期為三年,聘期滿后,工作優秀者可續聘。
五、相關待遇
本院為常駐法院的特邀調解員在法院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每月發放固定補貼,同時根據我院《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管理辦法》發放個案補助,工作日提供免費工作餐。常駐法院的特邀調解員,參照執行法院干警的上下班制度。法院與特邀調解員之間系委托關系,不屬于勞動合同關系及勞務合同關系。本院對表現突出的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給予物質獎勵或者榮譽表彰。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