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廣州市荔灣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關于開展廣州市荔灣區2022年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的公告
為加強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充實街道社區居委會力量,特面向社會招考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荔灣區2022年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將統一組織一次筆試,并于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面試。筆試成績達60分者(含60分)將全部納入荔灣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聘用人選資源庫(以下簡稱“聘用人選資源庫”)。進入聘用人選資源庫的考生方可進一步選擇街道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荔灣區2022年上半年擬招聘錄用社區專職工作人員138人(附件1);下半年擬招聘錄用人數以具體公告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身體健康,熱愛社區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社區服務管理相關專業知識;
(三)按照社區疫情防控和推進屬地化工作要求,本次招聘報考人員要求廣州市戶籍或常住在荔灣區;
(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5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六)能接受周末半天輪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時段預約辦事等彈性上班制度;
(七)本次招聘約定最低1年服務期,自街道同意聘用人員轉正之日起計算。服務期內原則上不得辭職或者報考其他單位,對申請報考其他單位的,街道不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在約定服務期內離職或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合格”的,3年內不得報考荔灣區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任何招聘考試。
(八)退役軍人、隨軍配偶等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近五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退出現役證件及其他報考條件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取得時間的計算截至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通過登錄荔灣區社區專職人員招考網(http://lwshequ.lnc.edu.cn)或手機掃描考試報名二維碼,按要求填寫報名申請材料和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底電子照片進行報名。
2.報考時間:5月9日9時至5月11日18時。非報考時間段,不可報名。報名系統技術問題請咨詢020-22305699。
3.報考要求: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經查實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或未按要求上傳完整證件證明材料的,即取消報考資格。
4.打印準考證:本次報名采用系統審核方式,審核通過后即可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應于5月14日9時至5月15日18時自行登錄報考網站或手機掃描考試報名二維碼查詢審核結果并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取消筆試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2.筆試考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由區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統一命題,采取閉卷考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主觀題,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時事政治、法律法規、社區工作、社會工作、公共事件處置、公文寫作與處理等有關內容。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4.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3天后登錄報考網站或手機掃描考試報名二維碼查詢,并在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報考網站公布。考生筆試成績自成績公布之日起到下一次招聘公告發布前均有效,作為考生參加面試的依據。
(三)上半年面試
考生面試前必須參加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網絡報名
(1)報考方式:進入聘用人選資源庫的考生可通過登錄荔灣區社區專職人員招考網或掃描考試報名二維碼參加資格復審網絡報名。
(2)報考時間:以資格復審公告時間為準。
(3)報考要求:考生可任意選擇兩個街道填報報考意向,分第一意向街道、第二意向街道。
①系統根據考生第一意向街道選擇,按筆試成績高低和1:3比例確定參加各街道現場資格復審和面試人員。
②如考生第一意向街道未入圍,且個別街道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根據考生第二意向街道選擇依次補充缺額。如考生第二意向街道已報滿,則無法報考。
③兩次意向均經系統確認后,第一意向街道、第二意向街道均未入圍,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由系統隨機調整報考街道。如報考街道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仍未達到1:3比例,或者報考街道出現入圍考生放棄、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結果不合格情況時,可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服從調劑的考生必須在報考時勾選“服從調劑”選項,未勾選的考生視為不服從調劑。
④調劑結束后,個別街道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仍未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開展現場資格復審。
(4)報考結果查詢:考生登錄報考網站或掃描考試報名二維碼查詢報考結果。入圍考生須根據指定時間,按要求攜帶有關材料到報考街道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2.現場資格復審
(1)時間:以資格復審公告時間為準。
(2)地點:各招考街道辦事處。
(3)考生須提供材料包括:
①本人報名表原件1份(報考人員自行通過報名系統用A4白紙雙面打印,提前粘貼好大一寸近期彩色證件照);
②有效期內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有海外學習經歷的人員,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④屬地化相關證明材料:居民戶口簿、有效期內居住證、房產證明、購房證明、房屋租賃憑證或者其他能夠有效證明廣州市戶籍或者常住在荔灣區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提供租房合同的,合同需在有效期內且截至資格復審時已滿三個月;
⑤其他證件資料,包括退出現役證件、隨軍配偶等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證明材料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各街道在審核原件后,留存復印件,請考生現場在《報名表》上簽名確認、簽訂《考生承諾書》,并向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4)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進行。接受資格復審的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屬地化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其他證件資料,均應當真實有效,且與《報名表》填寫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在復審期間不能提供齊全的材料,或無法提供所需證件資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達不到1:3比例,按實際符合參加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3.面試
面試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命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照總成績高低順序和招考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并在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由各招考街道通知。
進入面試的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主動放棄。
4.體檢
進入體檢的考生由各招考街道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事業單位錄用體檢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5.組織考察
各招考街道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組織考察,考察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學歷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6.公示與聘用
各招考街道綜合評議考試成績、體檢和組織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由考生報考的街道辦事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廣州市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三級十八檔工資指導標準執行。
(四)下半年面試
下半年面試時間和報考要求,以具體公告為準。納入聘用人選資源庫,即筆試成績達60分(含60分),且上半年未被正式聘用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通過上半年面試并進入試用期的考生,在試用期內主動離職或試用不合格的,不予參加下半年面試。
四、注意事項
(一)筆試和面試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攝影器材等不得帶入試室,所有電子設備必須全部關閉,并統一放至指定位置。
(二)因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時間節點提供相關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導致考生被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應如實填報《公開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2),自行打印并簽名確認后帶至筆試和面試考場。填寫日期須為筆試和面試當天。
2.考生須持“健康碼”、行程碼及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和面試。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以及境外來(返)穗人員須按照廣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動配合做好有關管理措施。考生須全程正確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
(1)被確定為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
(2)處于居家健康監測、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期間的;
(3)“穗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4)現場檢測體溫≥37.3度的。
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要調整招聘工作的,按最新公告執行。請考生做好個人防護,密切關注招聘期間發布的有關信息,認真遵照廣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按時報名并參加考試。
本公告由荔灣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1378806)
廣州市荔灣區民政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