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湘東交警大隊招聘交通協管員公告
南昌市湘東交警大隊招聘交通協管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湘東區的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營造安全、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經湘東區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交通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男性,報考者限萍鄉市戶籍,年齡為18至35周歲(有特長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3、身高在1.70米以上(含1.70米)。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和缺陷,身上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無口吃和色覺異常,形象良好,雙側裸眼視力須達到4.8以上。
5、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服從管理,誠實守信,樂于助人,態度積極,吃苦耐勞。
6、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勞,自愿從事并熱心交通協管工作,遵紀守法,服從管理。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含大專在讀生);符合下列優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應聘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得再續聘。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本省、市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有“非訪”行為的。
3、曾被開除黨、團籍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的程序為: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審核、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即取消應聘資格。
(一)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5日至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報名方法:
攜帶本人的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駕駛證、榮譽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登記表》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關信息。《報名登記表》由報名人員在報名處領取 (見附件)或自行下載并于報名前填寫好相關信息,到萍鄉市湘東區交警大隊407辦公室報名。(萍鄉市湘東區湘泉東路116號)
聯系電話:18827992278(陳警官)
(二)資格審核、筆試、體能測試
1、資格審核:湘東交警大隊將對報名的人員簡歷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安排筆試、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由大隊另行通知。
2、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90分鐘,分值100分。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現場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測評10M×4往返跑、1000M、俯臥撐三項,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總分為100分。
(三)面試
面試時應聘者應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政審
1、確定入圍人員。
按照(筆試測試分數*30%+體能測試分數*20%+面試分數*50%)的計算公式,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排名確定十名擬入圍人員。擬錄用人員自愿放棄擬錄用資格的,將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2、體檢和政審。
體檢標準參照征兵體檢項目和標準,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進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的,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政審。體檢或政審不過關則取消資格,由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替補入圍。
(五)公示
根據應聘者總成績、政審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湘東交警微信公眾號公示7日。
(六)崗前培訓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湘東交警大隊負責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考核不合格的、難以勝任工作的,不予錄用。
四、聘用與待遇、管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采用第三方勞務公司派遣方式簽訂勞務合同,參加崗前培訓后即安排上崗,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1730元/月。聘用期間,工資待遇不低于4.8萬元/年(包含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具體繳納辦法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湘東交警大隊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