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象山縣信訪局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象山縣信訪局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象山縣信訪局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人員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象山縣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
6.本人愿意駐京工作三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選聘)
1.試用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鄉鎮(街道)機關新錄用工作人員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4.通過招生選調(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或未滿單位、行業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5.選調(選聘)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調動(交流)的情形。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8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象山縣信訪局203辦公室。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填寫《象山縣信訪局公開選調(選聘)報名推薦表》(附件1)《象山縣信訪局公開選調(選聘)報名表》(附件2),并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簽字并加蓋公章),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錄用表格、最新的《干部任免審批表》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象山縣信訪局公開選調(選聘)誠信承諾書》(附件3)1份,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及材料須真實有效,凡信息不實的,取消選調(選聘)資格。
5.資格審核:象山縣信訪局和縣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對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并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
四、選調(選聘)程序和辦法
1.考試。通過資格審核與選調(選聘)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2:1的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進入考試環節。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考試,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氣質儀表等內容。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選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進行考察。
3.公示。象山縣信訪局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選聘)對象。無合適人選的,作空缺處理。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相應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電話。
4.辦理轉任(交流)手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選聘)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交流)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選調(選聘)資格條件的,終止辦理轉任(交流)手續。
五、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選聘)工作受象山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的監督,監督電話:0574-89282708。
2.未盡事宜象山縣信訪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89386491。
中共象山縣委 象山縣人民政府信訪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