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黃南州事業單位招聘23人公告
來源: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
2022-04-24 09:39:01
幾千人同時刷題是一種怎樣的體驗,① 4月11日起【全年行測免費刷題計劃】開課>>詳情,全年直播,免費學習,準備刷透10000題;② 4月21日起【15天申論刷題特訓】開課>>詳情,¥39.9,不買課也能領課程講義,一起成為刷題高手吧!
掃碼選擇地區進各省群,領取行測、申論課程講義
2022年黃南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22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函〔2022〕32號)《關于做好2022年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22〕157號)《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規定,2022年黃南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名(其中:定向三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黃南州202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名,其中:同仁市6名,尖扎縣9名,澤庫縣1名,河南縣7名。具體崗位需求條件詳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省招聘范圍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省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面向黃南州招聘范圍包括黃南州戶籍、黃南州生源、在黃南州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面向黃南州同仁市招聘范圍包括同仁市戶籍、同仁市生源、在同仁市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市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面向黃南州河南縣招聘范圍包括河南縣戶籍、河南縣生源、在河南縣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縣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縣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定向招聘范圍包括在黃南州服務或具有黃南州戶籍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人員。詳見《2022年黃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和學歷條件。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聘用”方式,所有崗位均屬于“考試聘用”崗位。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4月25日9時—4月29日18時;
網上繳費時間:2022年4月25日9時—5月4日18時;
網上調劑時間:2022年5月5日9時—18時;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2年5月17日—5月20日。
2、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州、市縣人社局、州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并負責向考生做好招聘崗位專業和資格條件的咨詢解釋工作。
3、此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招聘崗位如無人報考,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調整崗位招聘計劃,相關情況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二)筆試加分條件和審核登記
1、對少數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筆試總成績中加分,進入面試的人員再進行現場加分資格審查的辦法進行。其中,對報考州級事業單位崗位的加3分,對報考縣級事業單位崗位的加5分。
2、對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其中,報考州級事業單位的,滿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滿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3分。報考縣級事業單位崗位的,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報考定向崗位的),在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在5月7日9時-5月10日18時將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等相關材料電子版上傳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4、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士兵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執行;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期間或畢業后入伍,服役期滿正常退出現役并完成學業取得學歷的高校畢業生。
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漢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5、加分審核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漢族考生和退役士兵(除少數民族考生),在網上資格審查通過繳費成功后,符合加分條件的漢族考生須將本人身份證(或由戶籍部門出具的加蓋戶籍專用章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簿、父母工作證明及相關符合加分材料以圖片的形式上傳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需上傳退伍證、畢業證等相關材料以圖片的形式上傳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網上審核加分時間為:2022年5月7日-5月10日18時(節假日除外),加分條件的審核結果,將通過省、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弄虛作假者,取消招聘資格,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考試
1、筆試內容、時間
此次招聘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考試聘用采用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擬定于2022年5月21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分三類: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兩門,各占筆試成績的50%。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試卷滿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將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同類崗位(同類是指所測試的《綜合應用能力》類別一致,且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大于1:1)崗位進入現場資格審查所有人員的最后一名的成績為標準來設定。
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2、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示期滿后,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要扣減相應分數,重新排列筆試名次。不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資格審查由黃南州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一是需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畢業證書、含二維碼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2022年應屆畢業生無畢業證的可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材料和學生證,同時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二是在我省(州)“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的高校畢業生由考生填寫誠信承諾書,服務期滿的提供服務證書。三是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于4月29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考生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3、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資格條件中有“懂漢藏(安多語)雙語語言”等要求的崗位,面試前專門進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測試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測試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高低按照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面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統一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優先招聘退役士兵;優先條件不能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再按綜合應用能力(或綜合基本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面試時間和具體要求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 。
(四)體檢、考察(政審)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各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考察(政審)資格,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考察(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根據有關規定,在組織考察(政審)時要對考生的個人誠信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并進行相應處理。
(五)聘用及待遇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政審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無異議者,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2年應屆畢業生報考。2022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招聘,但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2022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可不填寫畢業證書編號,但其所學專業要填寫準確,要與畢業證上的填寫專業完全一致,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供由所在學校(學院)開具的學歷、專業證明材料。
(三)在職在編人員須知: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需將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拍照轉換成圖片,在審核人員反饋審核結果時按照要求上傳同意報考證明的相關圖片。未能上傳的審核將不通過,隱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四)戶籍、年齡等的時間認定。一是符合本省(黃南州、同仁市、河南縣)戶籍條件的考生,在本省(黃南州、同仁市、河南縣)落戶時間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五)學歷認定。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現場資格審核時,所有考生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若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提前聯系畢業院校解決或在“學信網”申請學歷認證報告。結業生和肄業生不能視為合格學歷。
(六)學歷和專業認定。一是《公告》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二是現場資格審查時,要對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除2022年的應屆畢業生外,若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要通知考生在擬聘人員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完成網上學歷認證,或聯系畢業院校予以解決。三是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2版)》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舊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七)放棄崗位和崗位遞補的處理。事業單位招聘中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中出現空崗后均可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只遞補一次。
(八)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期間或畢業后入伍,服役期滿正常退出現役并完成學業取得學歷的高校畢業生。
(九)公開招聘工作的相關通知信息將通過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黃南州人民政府網、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布,考生要隨時登錄網站關注相關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招聘規定環節的事項,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十)回避制度。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組織(人事)、審計、財務工作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應當自覺服從考試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請考生隨時關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的相關信息,提前做好相關防疫準備工作,確保按照要求順利參加考試。
不服從考試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事業單位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黃南州人事考試中心 0973-8726021
黃南州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973-8722188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