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蘇州城市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217人公告
來源:蘇州人才網
2022-04-13 14:36:32
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度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蘇州城市學院的前身是1998年創建的蘇州大學文正學院。2020年12月,經教育部批準,同意蘇州大學文正學院轉設為蘇州城市學院,系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領導,隸屬蘇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學校辦學類型定位于應用型高等學校,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創新型、技術型、管理型人才。
學校坐落在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長江三角洲城市群重要城市——蘇州,毗鄰國家級太湖風景名勝區石湖景區,自然環境優美、歷史人文資源豐富,交通十分便捷。
學校以“地方性、應用型、開放式、特色化”為辦學理念,以“師生愛戴、同行尊重、社會認可、人民滿意”為辦學使命,以“立足蘇州、服務江蘇、輻射長三角、影響全國”為服務面向,堅持“文、理、工、經、管、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形成了以工科類專業為基礎,以經管類專業為優勢,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根本,以文理融通交叉為特點的學科專業格局,積極實施人才強校、質量立校、創新活校和特色名校戰略,努力創建具有中國特色、時代特征、鮮明特點的國內一流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為了全面實施人才強校戰略、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提升人才質量,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擬面向社會招聘217名高層次人才(含專職思政教師20名,另文發布),招聘崗位詳見《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度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對于崗位信息表中未列出的學校事業發展急需的其它高層次人才,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報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增列招聘崗位。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蘇州城市學院人才引進管理辦法》(蘇城院人〔2022〕8號)《蘇州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城院人〔2022〕9號)等規定,現將高層次人才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蘇州市人才網(http://www.szrc.cn)、蘇州城市學院網(https://www.szcu.edu.cn)發布,具體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蘇州城市學院2022年度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類別及待遇
招聘人才崗位分類及待遇參見《蘇州城市學院人才引進政策與待遇》(附件2),符合條件人員享有安家補貼、科研啟動費、租房補貼等待遇。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以《蘇州城市學院人才引進政策一覽表》中注明的為準,學校緊缺師資、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其中,“學科”的設置目錄參照《教育部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版)》。
5、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及職稱。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本公告為長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學校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確定各期考核人選,適時啟動考核程序(一般公告發布15個工作日后啟動)。人事處將及時公布每期招聘結果、通報崗位招聘進展和空缺等情況,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
2、報名方式:
應聘者將填好的《蘇州城市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附件3)發送至學校人事處人才招聘郵箱rsc@szcu.edu.cn。郵件主題為“應聘人員姓名+招聘崗位代碼+崗位所在院系”。
3、報名提交材料:
①《蘇州城市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
②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各階段(本科起)學歷學位證書(提供掃描件,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生最高學歷學位提供現就讀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以及成績單)、各層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實的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掃描件)。具體要求如下:
論文方面:上傳期刊封面、目錄、文章全文、封底,目錄頁用紅筆標記出論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網等權威平臺的收錄截圖,外文文獻則提供相應的檢索證明。
項目方面:上傳立項批文(可附附件),結項批文或通知截圖及附件或結項證書,到賬經費證明,并用紅筆標明本項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為項目成員,立項及結項證明中無法體現本人名字的,還需提供職能部門出具的本人作為項目成員的相關證明。
著作方面:上傳封面、版權頁(CIP)、封底、個人承擔字數(章節)憑證。
④附件1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明或說明材料。
各類證明材料須按照附件3的填報順序進行分類打包壓縮。
(二)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在10個工作日內對報名人員網上提交材料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進入考核人員名單以郵件方式通知應聘者復審和考核安排(復審和考核時間及地點以人事處通知為準)。資格復審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考核。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不符),一經查實,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考核
根據《蘇州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本次高層次人才的招聘采用簡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學校人事處牽頭,會同相關院系(中心、教研室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制定考核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體檢考察
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不超過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心理健康測試、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心理健康測試采用線上測試,其它考察內容及要求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五)公示與聘用
學院根據考核、考察、體檢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蘇州城市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考核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審核備案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由學校在該崗位的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報主管部門審核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核、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核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蘇州城市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負責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2-67227571。
六、政策咨詢
此次招聘政策咨詢由蘇州城市學院人事處負責,咨詢電話:成老師0512—66576323;王老師0512—68359067。
蘇州城市學院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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