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為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依據《蘭州新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新政辦發﹝2019﹞31號)規定,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招聘崗位為:人社為民服務“直通車”窗口助理員1名,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1名。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蘭州新區戶籍,有就業意愿且持有《就業創業證》的下列就業困難人員: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2.城鎮大齡就業困難人員;
3.身體雖有殘疾但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城鎮人員;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
5.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城鎮居民;
6.完全失地農民中的就業困難人員;
7.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和建檔立卡脫貧戶中的就業困難人員;
8.其他符合國家和省上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及報名方式:2022年4月11日—4月20日,報名人員通過網絡投遞報名材料,投遞郵箱:147484978@qq.com,咨詢電話:0931-8259930。
2.報名材料:符合條件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蘭州新區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學歷證明掃描件。
(二)資格審核
由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就業失業、失地等情況和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等信息進行審核,如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其資格。
(三)面試
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崗位和資格審核情況,按照不低于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并組織面試,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邏輯思維、業務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及其他綜合能力等進行考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審核公示
經審核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新區官方網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用期限和待遇
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與被聘用的人員簽定公益性崗位聘用協議,協議期限為一年,一年一簽。公益性崗位聘用期原則最長不超過三年,期滿不再續簽,如符合延續條件的,按規定執行。聘用人員被錄用后月工資不低于蘭州新區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由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