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助管理人員招聘9人公告
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助管理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文山州道路運輸管理局批準,文山市道路運輸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協助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招聘人數:9名。
崗位:協助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詳見《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招聘協助管理人員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責任心強,熱愛道路運輸事業;
2.具有文山州內戶籍,在文山市建城區有固定住所,年滿18至35周歲;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無明顯紋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能適應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5.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管理及安排。
(二)優先聘用條件
1.優先招聘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的治安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資質和專業技能人員;
2.交通運輸類(道路運輸)、安全類(安全生產)、法學、公安、政法、新聞傳播、文秘專業和計算機類(計算機系統與維護)優先;
3.同等條件下,學歷高、持有C1及以上駕駛證者優先。
(三)不具備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或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參與邪教活動的或者參加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被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開除公職的或辭退的、被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退兵的或開除軍籍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個人品德差,有不贍養老人和撫養子女,虐待家庭成員和其他影響重大社會公德記錄的;
8.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和其他不適合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文山州道路運輸協助管理人員聘用和管理辦法(試行)》,協管員人均工資總額不高于4500元/月,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工齡工資+五項法定社會保險+績效(包含:工作業績、工作崗位、考勤、出差、加班)。聘用單位為協管員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法定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扣繳。
(二)協管員工資晉升機制為:協管員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月可按50元標準發放工齡工資;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二年,工齡工資可在原基礎上增加50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工作日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2年3月29日至4月13日;
工作日報名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4樓辦公室。
4.報名流程:報名人提交報名表、本人相關證件、證明。
報名時需提供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張;
(4)《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助管理人員招聘報名表》(可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nwss.gov.cn/)自行下載或到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現場填寫);
(5)《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助管理人員招聘政審表》和本人征信報告,符合優先聘用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48小時核酸陰性檢測證明。
5.資格審查
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參照《文山州道路運輸協助管理人員聘用和管理辦法(試行)》標準,對擬聘人員進行負責報名人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以考核通知書方式將考核時間、地點通知本人。
(二)考核
考核方式:筆試和面試。
筆試為綜合能力測驗,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應聘職位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內容包含基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常識及公民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等,主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云南省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內容為主。筆試后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反應應變、形象氣質、適崗程度等綜合素質。
根據計劃招聘的人數,按考核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入體檢程序。參加考核人員,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并出示48小時核酸陰性檢測證明、健康碼和行程碼。
(三)體檢
體檢須到文山州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出現自愿放棄或出現體檢不合格等情形,按考核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體檢,合格后進入政審程序。
(四)政審
按照《文山州道路運輸協助管理人員聘用和管理辦法(試行)》進行政審,政審內容主要為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個人征信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等方式情況,政審合格考生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入公示程序。
(五)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如對擬聘人員有舉報和反映問題的,所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錄用;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在合格以上檔次的繼續聘用,重新續簽聘用合同。
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擬聘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后果由擬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考試詳情、進度查詢等有關事項將采取單一聯系的方式通知報名人。報名人須確保通訊暢通,若因報名人原因無法聯系、或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后果自行承擔。
(二)報名人需根據報考要求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因信息、證明材料有誤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承擔;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立即終止或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申訴。對查實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從嚴處理。
(四)出現成績并列無法確定人選的,按照市內生源、州內生源順序依次確定。若按生源仍無法確定的進行加試。
(五)本公告由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負責解釋,咨詢及舉報電話:0876-2150330。
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助管理人員招聘崗位設置表.xls
附件4: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助管理人員招聘誠信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