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施甸縣司法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公告
施甸縣司法局關于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優化人員結構,更好的維護困難群眾、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推動我縣法律援助事業長足發展,努力實現法律援助“應援盡援、應援優援”的目標,根據云南省司法廳轉發《司法部中央文明辦關于印發<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施甸縣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有序、擇優選擇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招募崗位
本次招募2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務地點為施甸縣法律援助中心及13個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
三、報名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和國家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業精神,有較強的的責任心,服從工作安排,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熱心公益,具有奉獻精神,有志于參加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務事業;
(三)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法律專業能力和相關工作經驗;熟悉相關法律業務,能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大專及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
(五)熟悉電腦操作,具備網上辦公能力,有從事法律援助經驗者優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三)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的;
(四)因違法違規被取消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的。
四、服務范圍
法律援助志愿者根據縣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提供以下服務:
(一)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的訴訟代理、非訴訟案件代理、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務;
(二)參與法律援助的宣傳、培訓、理論研究、案件質量評估等工作;
(三)有律師執業證書的,可以提供刑事辯護與代理和值班律師法律服務;
(四)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以為受援人提供少數民族語言翻譯、心理疏導等服務;
(五)為相關資質的,可以為有需要的殘疾人受援人提供盲文、手語翻譯等無障礙服務。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施甸縣司法局一樓大廳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三)報名時間: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違法記錄證明。
六、面試與考察
報名結束后,電話通知報名人具體面試事宜。根據面試情況,研究確定擬招募人員名單。符合條件者,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施甸縣司法局政治部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服務崗位的要求,采取談話形式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資格,并依次遞補。
七、聘用與待遇補貼
考察結束后,由施甸縣司法局進行審批,并公布聘用名單,頒發法律援助志愿者證書,司法局與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簽訂服務協議。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領取案件補貼,按照《云南省司法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法律援助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云司規〔2022〕1號)相關規定執行。
特別提示:所有招聘人員食宿自理。
八、其他說明
本次招募人員為志愿者,不與其建立勞動用工關系,不承擔“五險一金”等其他社保福利,服務上崗前為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本次公開招募不收取報名費。
聯系人:楊明
聯系電話:8120148
施甸縣司法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