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蘭陵縣磨山鎮招聘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415人公告
蘭陵縣磨山鎮關于公開招聘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的要求,積極消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落實政府兜底安置困難群眾就業職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縣政府同意,確定在磨山鎮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415名(其中,鄉村公益性崗位402名,城鎮公益性崗位13名)
一、 招聘對象
(一)鄉村公益性崗位:具有磨山鎮戶籍或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群體;
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農村殘疾人,是指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二)城鎮公益性崗位:具有磨山鎮戶籍或磨山鎮常住人口(居住6個月以上)中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
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
(三)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體能夠適應從事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申請報名。報名日期為3月21日﹣3月23日,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殘疾證等有關證明到各村村委辦公室提出安置申請,填寫《蘭陵縣城鄉公益性崗位申請報名表》。
(二)資格初審。各社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向各村反饋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三)民主評議。各村采取“四議兩公開”的形式,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初步確定擬安置人員及崗位分工。
(四)結果公示。對符合崗位要求人員,在所在村及社區公開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五)上報復審。公示無異議后,村主要負責人、包村干部、社區書記分別簽字后,加蓋公章,上報鎮人社所復審。公示期滿后,鎮將擬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情況報縣公益性崗位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核,縣人社局備案。
(六)崗位培訓。由鎮統一組織,委托有資質的培訓機構,以項目制培訓方式,對安置人員進行崗位集中培訓。
(七)組織上崗。各社區負責及時組織轄區內各崗位人員到崗工作,根據崗位職責做好相關后續管理工作。
四、崗位管理
(一)用工登記。人員上崗前,用人單位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具體包含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長、補貼標準、監管責任等內容,勞務協議原則上每年一簽。鄉村公益性崗位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城鎮公益性崗位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
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日常管理。各社區、村居負責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日??记?、工作績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實退出和補充機制,因人員退出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程序及時補充符合條件的安置人員。
(三)監督管理。鎮負責對各社區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對發生造假申領、侵占挪用補貼資金的行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公告由蘭陵縣磨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3655396045
蘭陵縣磨山鎮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