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馬潭區分局招聘編外聘用人員4人公告
來源:瀘州人事考試網
2022-03-18 10:14:06
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馬潭區分局關于招聘編外聘用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馬潭區分局及其代管事業單位瀘州市龍馬潭區土地統征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編外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廉潔自律;
(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創新意識、協作意識、團隊意識強;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用人單位開除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報考的。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序號 |
招聘單位 |
編制性質 |
招聘崗位 |
|
崗位名稱 |
人數 |
|||
1 |
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馬潭區分局 |
編外聘用人員 |
專業技術崗(1) |
2 |
2 |
瀘州市龍馬潭區土地統征中心 |
編外聘用人員 |
專業技術崗(2) |
1 |
3 |
瀘州市龍馬潭區土地統征中心 |
編外聘用人員 |
行政輔助崗 |
1 |
三、招聘程序
現場報名—資格初審—考試考核—體檢政審—試用—聘用
(一)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應聘者需下載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并帶至報名現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須本人簽字確認。
3.應聘者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證(必須件);②畢業證(必須件)、學位證;③職稱證、執業/職業資格證書;④工作業績材料及相關能力佐證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資料缺失,不得報名)。
4.應聘者需提供本人2寸證件照一張(必須件)粘貼于登記表上。
5.請將以上資料紙質件帶至報名現場,并提交《應聘人員登記表》及資料電子文檔,電子文檔標題統一按照“崗位名稱+姓名”格式編寫。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2年3月22日9:00-12:00;14:30-18:00。
報名地點:瀘州市龍馳人才發展有限公司(瀘州市龍馬潭區西南商貿城17區B棟2樓074室)
(三)資格初審
報名現場即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核是否符合崗位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職稱/職業資格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工作業績材料及相關能力佐證需為現工作單位或前一工作單位出具。
(四)考試考核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在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以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試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若未入圍,恕不通知)。
參加考試考核的人員須將提交的初審資料原件帶至考試考核現場進行復核,復核通過方可參加考試考核。
(五)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有嚴重精神疾病或傳染病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試用
經體檢政審后,對擬聘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2個月。對在試用期滿經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
(七)聘用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轉正手續。
四、相關說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馬潭區分局委托瀘州市龍馳人才發展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按崗位所需人數擇優聘用,擬招聘人員均為編外聘用,薪酬待遇參照《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印發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瀘市自然資規發[2020]75號)執行,含基本工資、購買五險一金等,同時按有關規定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和帶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職位需求表》專業技術崗(1)的聘用人員與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馬潭區分局簽訂勞動合同,并配備到相關崗位;《職位需求表》專業技術崗(2)、行政輔助崗的聘用人員與瀘州市龍馳人才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配備到相關崗位。
(三)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1.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線距離,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2.現場報名人員(含代為報名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證明均可),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卡)。3.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報名現場。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及公告未盡事宜由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馬潭區分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劉女士,郵箱longchirencai@163.com
聯系電話:0830-25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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