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懷化溆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司法局招聘13人公告
溆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司法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溆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溆浦縣司法局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3名,其中縣人社局機關3名,工傷保險服務中心1名,社會保險服務中心4名,就業服務中心1名,人力資源服務中心1名,縣司法局3名。(詳見附件1)
二、崗位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人際溝通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勤奮踏實,服從安排。
(四)具有完成工作任務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
三、報考資格
(一)戶籍為溆浦縣城鎮戶籍人口。
(二)男性年齡在55歲以下,女性年齡在50歲以下。報考人員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出生年月日為準,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不含)。
(三)持有《就業創業證》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高校畢業生,性別不限。
(四)大專及以上文化,專業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曾經受到治安處理或者刑事處罰的。
6.本人名下有兩套及以上房產的。
7.本人有個體經營信息及經商辦企業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時間三天,即2022年3月15日—3月1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持《就業創業證》、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證件照片4張以及報名表(詳見附件2)報名。
3、報名地點:溆浦縣人社局。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予以發給準考證。
(三)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內容包括筆試、計算機上機操作、語言表達能力測試三項。
2、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22年3月25日上午8:00-中午12:00,領取地點:縣人社局。
3、成績合成:筆試成績、計算機上機操作成績、語言表達能力測試成績,分別按3:3:4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得錄取。
(四)體檢與考察: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合格,并通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后,進行考察,最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出現放棄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不予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情況,由溆浦縣人社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進行遞補,需在合格線范圍內依次進行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將在溆浦紅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無影響錄用情形,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工作期限
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限為三年,三年到期,自動退出公益性崗位。如果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
六、工作待遇
1、按《湖南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湘人社規[2020]7號)文件規定,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將根據個人表現進行綜合考評,綜合考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特別提醒: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2、工資待遇按湘人社規[2020]7號、湘人社辦函[2020]54號文件規定執行。
3、用人單位按公益性崗位管理的規定,為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交納社會保險費(含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個人繳納。
七、疫情防控
按照湘人社函(2021)161號《關于加強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所有考生應在考前及時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和行程卡,在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考生健康碼、行程卡為綠碼、考前48小時核酸檢測為陰性、現場體溫檢測不超過37.3度、無相關癥狀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考生在報名、考試期間,全程要佩戴口罩。
有以下任何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考試:
(1)健康碼或者行程卡為紅碼或者黃碼的。
(2)考前28天內有境外或者港澳臺旅居史的。
(3)考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域所在地級市旅居史的。(查詢辦法:微信關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全國中高風險疫情地區)。
(4)考前14天有國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旅居史的。(查詢辦法同上)。
(5)考前28天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6)考前14天內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
(7)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8)有發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癥狀的。
(9)未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員由專業醫務人員評估判斷是否可參加考試。
符合參考健康要求的考生,考試期間出現發熱(體溫等于或大于37.3度)、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經現場醫務人員研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再追加考試時間。不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到隔離觀察室休息,由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咨詢電話:0745-3323552
溆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