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龍巖市上杭縣校園招聘30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上杭縣2022年到相關高校校園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近年來,我縣中小學幼兒園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專業人才招聘難,為促進我縣基礎教育持續、健康、協調發展,保障全縣各小學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課程,2022年,我縣計劃到相關高校校園招聘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30名,安排到城區相關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編制內)。為做好本次校園公開招聘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崗位11個,計劃招聘人數30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上杭縣2022年到相關高校校園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表》(附件1)。高中教師的相關崗位有剩余名額,按語文、數學、生物、地理、物理的順序,依次轉為其他高中教師崗位招聘;高中教師所有崗位招聘后如有剩余名額,全部用于“小學語文教師崗位”招聘。
二、招聘條件、對象及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2.應聘人員應為2022年應屆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研究生學歷報考人員本科學歷須為師范類畢業生),并符合《上杭縣2022年到相關高校校園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附件1)所要求的相關條件。
3.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良好,沒有補考或掛科,沒有受過處分。
5.服從我縣教育部門的工作安排,能勝任本職工作;
6.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間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福建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8)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招聘組織
成立上杭縣2022年師范類畢業生校園招聘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校園招聘工作小組),成員由縣委組織部、編辦、縣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本次招聘工作。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方式
本次校園招聘計劃于2022年3月分別在福建師范大學和閩南師范大學進行,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本次校園招聘先在福建師范大學進行,福建師范大學招聘點校園招聘結束后,如相關崗位有空缺名額,再到閩南師范大學進行校園招聘。
(一)政策宣講
校園招聘工作小組分別到福建師范大學和閩南師范大學進行本次校園招聘的政策宣講。
(二)現場報名
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上杭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
2.本人身份證;
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并附各學年學科成績;
4.教師資格證書或具備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書、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等);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察對象,最遲于2022年7月31日前向上杭縣教育局提交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考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
上述需提供的相關打印、復印材料,統一按A4紙格式,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手機號請務必填寫)。
(三)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人員由校園招聘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予以核發面試通知書。
(四)招聘面試
1.招聘面試工作統一由校園招聘工作小組組織實施。
2.面試形式內容。本次招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內容參照《福建省中小學幼兒教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標準與辦法》,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教育教學的認識理解及教育教學基本專業知識,考察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教學基本功。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60分為合格線,相關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
(五)確定擬招聘人選
1.擬招聘人選確定辦法
福建師范大學校園招聘面試結束后,各崗位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擬招聘人選。相關崗位確定的擬招聘人選最后1名若總成績相同,以學歷高者為先,學歷再相同,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
2.福建師范大學校園招聘結束后,如相關崗位有空缺名額,再到閩南師范大學進行校園招聘,擬招聘人選的確定按上述辦法進行。
3.確定的擬招聘人選,由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相關的招聘協議。
(六)具體安排
1.報名前政策宣講
(1)福建師范大學招聘點:
時間:2022年3月17日上午8:00-9:00;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閩南師范大學招聘點:
時間:2022年3月18日上午8:00-9:00;
地點:閩南師范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現場報名
(1)福建師范大學招聘點:
時間:2022年3月17日上午9:00:00-10:00;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閩南師范大學招聘點:
時間:2022年3月18日上午9:00:00-10:00;;
地點:閩南師范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1)福建師范大學招聘點
時間:2022年3月17日上午10:00:00-12:00;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閩南師范大學招聘點
時間:2022年3月18日上午10:00:00-12:00;
地點:閩南師范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1.擬招聘人選畢業后,憑與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相關的招聘協議,在上杭縣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內到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到,確定為體檢對象,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擬招聘人選資格,相關崗位按上述擬招聘人選確定辦法順延遞補相應的擬招聘人選,報到后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由上杭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等由上杭縣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取消招聘資格。
3.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及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取消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論起7天內本人有權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體檢對象因特殊原因(懷孕等)不能進行相關體檢項目檢查而造成體檢醫院無法作出體檢是否合格結論的,體檢對象可提出延期體檢的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的醫學證明材料,經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對其實行延期體檢,上杭縣教育局與體檢對象書面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體檢對象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可進行體檢時,經本人書面申請,按上述要求進行體檢;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未進行體檢的,按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處理。
6.因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放棄招聘資格、取消招聘資格等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相關崗位按上述擬招聘人選確定辦法順延遞補相應的擬招聘人選并進行體檢。
(八)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上杭縣教育局負責進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關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相應的考察對象。
2.上杭縣教育局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3.考察對象須按上杭縣教育局的要求和相關規定盡快辦理畢業生檔案接轉事宜,并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
4.考生因不及時提交相關考察材料或辦理調檔手續而影響考察的,責任自負。如證明有違法犯罪記錄、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失信被懲戒對象的,以及有受過黨政紀處分或其他懲戒等不符合上述“招聘條件、對象及要求”的,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該報考人員的招聘資格。
五、聘用
(一)上杭縣教育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的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縣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 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以及上杭縣教育局公告欄等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上杭縣教育局確定為相關崗位招聘人選。
(二)招聘人選經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有關規定辦理招聘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六、受聘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員均為我縣財政核撥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按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聘用期間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享受我縣相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待遇。
(二)根據中共上杭縣委《關于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的意見》(杭委發〔2017〕8號)文件及其修訂條款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受聘對象除享受事業單位同級別工資、福利等待遇外,聘用5年內,由縣人才開發專項經費分別給予本科、碩士、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3000元、4000元生活補助,并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助,以及在居留落戶、住房保障、子女就學、醫療保障、職稱評聘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三)實行服務期承諾制度,招聘人員享受人才補助政策的,在本縣最低服務期為6年,其他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
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中的相關事項
1.報考者的學歷須為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2年)》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可以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閱。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職位,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中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職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按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填寫所學專業。
(二)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按規定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將記入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聘用后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五)本次招聘的咨詢電話為:0597-3887123(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0597-3316695(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股);監督電話為:0597- 3884369(上杭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六)有關本次招聘的考務信息將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上杭縣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上杭縣教育局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上杭縣委組織部
中共上杭縣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上杭縣財政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上杭縣2022年到相關高校校園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
上杭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填表時間:20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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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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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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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學歷 |
學位 |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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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類別(全日制或成人) |
教師資格種類及任教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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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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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手機 |
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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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主要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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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 |
姓名 |
性別 |
關系 |
政治面貌 |
現工作單位及職務或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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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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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單位、職位 |
職位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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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 單位及 主管部 門意見 |
(蓋章) 20 年 月 日 |
報考 人員 承諾 簽名 |
本人承諾: 1.符合招聘公告、簡章的要求; 2.符合報考崗位規定的條件 ; 3.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真實有效; 以上如有不符,本人自愿取消資格,并承擔一切責任。 簽名: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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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單 位及主 管部門 資格初 審意見 |
(蓋章) 20 年 月 日 |
人社部門資格復審意見 |
(蓋章)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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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