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東日照東港區陳疃鎮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200人公告
來源:東港區人民政府
2022-03-10 09:52:55
陳疃鎮2022年度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區關于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擴大就業容量、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據《東港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和《東港區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結合陳疃鎮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并報東港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現面向全鎮公開發布鄉村公益性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主要面向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群體。
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以上崗時身份為準)。
農村殘疾人,是指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是指1957年3月至1977年3月出生人員。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可適當放寬至69周歲即1953年3月之后。
招聘對象中已享受職工(含被征地農民、靈活就業人員、失地保險人員)養老保險退休待遇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二、崗位開發數量及類型
鄉村公益性崗位共200個,按照崗位開發數量,由各村根據實際需求、崗位設置統籌安排。
三、崗位名稱及職責
(一)公共管理綜合類
1、崗位名稱:公共管理綜合崗
①崗位要求:人員從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產生。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工作認真負責,愛崗敬業,身體健康,遵守公益性崗位管理制度,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②崗位職責:服從主管部門及村“兩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管理服務、護林綠化、環境保護、森林防火、治安聯防、安全應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時做好村“兩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服務綜合類
1、崗位名稱:公共服務綜合崗
①崗位要求:人員從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產生。具備一定的溝通表達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較高的威信和親和力,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強度,遵守公益性崗位管理制度,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②崗位職責:服從主管部門及村“兩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農技推廣、村容保潔、衛生防疫、場所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同時做好村“兩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治理類
1、崗位名稱:公共治理綜合崗
①崗位要求:人員從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產生。思想政
治素質高,法律意識比較強,熱心服務,能積極為群眾想辦法解決困難;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矛盾調處能力、社會實踐能力,善于開展群眾工作;能夠熟練使用電腦、智能手機等電子信息設備和辦公軟件,遵守公益性崗位管理制度,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②崗位職責:服從主管部門及村“兩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鄉村網格員、基層調解員等方面的工作,同時做好村“兩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設施維護類
1、崗位名稱:設施維護綜合崗
①崗位要求:人員從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產生。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愛崗敬業,身體健康,遵守公益性崗位管理制度,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②崗位職責:服從主管部門及村“兩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農村公共文化設施等公共設施管護、農田基礎設施管護、道路管護、水利管護等方面的工作,同時做好村“兩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社會事業類
1、崗位名稱:社會事業綜合崗
①崗位要求:人員從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產生。要求思想政治素質高,在居民中有較高的威信有較強的親和力和感染力,有愛心,待人熱情,熟悉掌握相關業務知識。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遵守公益性崗位管理制度,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②崗位職責:服從主管部門及村“兩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就業服務、勞動保障、養老護理、扶殘助殘等方面的工作,同時做好村“兩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崗位招聘程序
本次崗位開發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申請、資格初審、政治審查、民主評議和公示、復審審批、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符合條件且有意向人員到所在村村民委員會提出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1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村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村委會辦公室
4、報名資料:需提供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1寸照片1張及其他相關材料。
5、咨詢電話:0633—7912781
(二)聘用
由陳疃鎮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中每個步驟進行指導把關。根據報名情況,按照鄉村公益崗位職責要求,民主評議確定擬安置上崗人員,并在安置對象所在村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的,報鎮黨委政府審核通過后,報東港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備案。簽訂勞務協議,經培訓后上崗。
(三)日常管理
鄉村公益性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退出機制,一旦退出即時解除勞務協議,停止發放補貼。
1.自然退出。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自愿退出崗位的;
(2)公益性崗位已滿規定期限的;
(3)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4)其他須退出崗位的情況。
2.人員清退。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鎮負責對相關人員進行清退:
(1)申報材料虛假失實的;
(2)本人未提供相應勞動、他人頂替上崗的;
(3)無故連續曠工超過 15 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 30 天的;
(4)不服從崗位管理或違反崗位管理辦法,造成不良影響的;
(5)工作質量、標準達不到要求,經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崗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鄉公益性崗位條件的。
五、崗位待遇
本次開發的鄉村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鄉村公益性崗位每月補貼標準為:基礎工資+績效工資,最高不超過830元/月,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統一為在崗人員購買每年不超過60元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六、其他
(一)報名應聘人員應保證材料真實,如發現材料虛假失實,將取消報名資格;已經錄用的,將按照管理辦法予以清退。
(二)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進入報名地點應當主動出示健康碼,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并做好防護措施。
(三)本公告由陳疃鎮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陳疃鎮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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