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市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消防宣傳人員招聘公告
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消防宣傳人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強化大隊宣傳工作,結合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宣傳人員。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備的宣傳人員,具體招聘工作由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組織實施。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新聞宣傳崗位1名(男性)。
崗位職責:主要負責策劃日常新聞報道選題、采寫重大(重要)稿件、統籌重大消防宣傳活動、媒體通聯等工作。線上線下活動策劃和組織實施,新媒體策劃文案制作、執行。
要求:
1、有較強的文字功底,有新媒體文字編輯和美術編輯,有新媒體排版能力;
2、有較強的新媒體策劃文案制作、執行能力;
3、能熟練使用攝影攝像器材和視頻編輯、圖片處理等軟件,能單獨完成新媒體內容的采編和發布等工作;
4、有較強文字功底、文案策劃、溝通表達能力,對熱點事件、新聞動態有較強敏感性;
5、參與宣傳值班。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消防事業,政治歷史清楚,無不良記錄,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樂于奉獻,現實表現好,服從工作分配。
(二)年齡條件: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學歷條件: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新聞、中文、廣播電視、新媒體、數字傳媒、動漫設計、攝影美術等相關專業,或具備相關從業經驗者。
(四)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身體無明顯不良癥狀和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重度平跖足,無傳染性疾病。
(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年齡適當放寬,并優先錄取:
1、具備一年及以上文秘、新聞宣傳等相關行業從業經驗;
2、工作責任心強,能承受較強的工作壓力,具備較強的執行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3、有較高的寫作水平,文字功底雄厚,具備文字處理、圖形處理、表格處理、編輯內容等能力素質,有獨立完成宣傳、簡報、報告、匯報等公文的寫作能力;
4、能獨立完成選題策劃與文案撰寫,能快速捕捉新聞熱點和實時熱點,能熟練編輯制作文字、圖片和短視頻素材;
5、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國家合格證書的報名人員;
6、在國家主流級媒體刊登過作品。
7、具備消防救援工作經歷者優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消防救援機構辭退、解聘記錄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其他原因不宜進入消防救援工作隊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2月17日至3月17日(含節假日、雙休日)。
2、報名地點: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
3、報名需攜帶的材料: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表彰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有相關工作經驗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崗位資格證書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婺源縣公開招聘消防宣傳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1)與公告中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本人參與制作的新媒體作品,可發送至郵箱1049931507@qq.com,并注明作者、作品說明及本人在作品中的參與程度等。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入圍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
(3)考試內容:滿分100分,內容為:宣傳人員專業知識(新聞撰稿、圖片編輯、PPT制作等)。
2、面試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可攜帶個人簡歷以及本人參與制作的新媒體作品,注明本人在作品中的參與程度。
3、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格檢查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
入圍人員統一在指定醫院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五)政治審查
政審主要對擬招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標準以及有無違法違紀和家庭主要成員的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核查,深入擬聘人員居住地村(居)委會、派出所了解和查閱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員的情況及相關資料。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并依次按成績排名替補錄用。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員自正式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由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續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組織被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宣傳人員管理參照《上饒市政府專職消防救援隊伍管理暫行規定》(詳見附件2)文件實施,有值班、出警等特殊任務另行安排。
(二)保障
1、宣傳人員工資構成=基本工資+五險。備注: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月(試用期內不予繳納保險)。正式錄取后,月綜合工資為4500元/月。同時單位和個人按相應比例繳納“五險”,并購買意外保險。
2、工作成績突出者,參照上饒市消防救援支隊表彰獎勵辦法,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應當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六、本公告解釋權歸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所有。
婺源縣消防救援大隊(咨詢電話):1800700110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