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新鄉輝縣市紀委監委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公告
2022年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公告
經輝縣市委、市政府同意,2022年輝縣市紀委監委面向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自籌自支人員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10名。
一、選聘計劃
本次選聘為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中共黨員優先。
二、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在我市有正式人事手續且正常上班的自籌自支人員;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崗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三、選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服從組織安排,自愿從事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事業,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愿意扎根基層;
3.身體健康,適合崗位工作需要;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選聘紀律行為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四、發布信息
選聘前,由輝縣市人社局在輝縣市人力資源網(http://www.hxsrlzy.com)及相關地點發布選聘信息。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2月21日-2月23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 至5:00)
2.報名方式及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輝縣市勞動司法大廈513房間
3.報名辦法:
(1)報名人員需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如果報名人數少于選聘計劃比例2:1時,可由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取消或調劑選聘計劃。
(3)報名人員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3張,填寫《2022年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
(4)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聘工作的全過程,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對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凡發現報名者與選聘專業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如在上崗后發現有提供虛假材料的,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務工作由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安排。
2.面試(滿分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人際交往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面試工作由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安排。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體檢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照選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可爭取或調劑名額,未能實現的,依照學歷高低,確定擬聘用人員,仍不能確定時,通過加試按成績高低聘用或由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以審查考生檔案和實地考察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并進行資格復查。
九、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培訓、聘用及工資待遇
1.聘用人員確定后,由輝縣市人社局交輝縣市紀委監委使用并進行崗前培訓。
2.工資待遇分為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社會保險補貼3部分。基本工資標準為專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9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050元/月(包括個人保險繳費部分)。參保時間從上崗之日算起。工齡工資標準從到市紀委監委工作滿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增加100元的工齡工資。
3.合同期滿后根據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經輝縣市人民政府購崗辦公室確認,可以續簽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選聘工作紀律
1.按照《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中第27條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2. 本次選聘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請紀檢監察機構進行全過程監督。
3.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選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選聘范圍、改變選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受到責任追究。
4. 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選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咨詢電話: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監督電話: 0373-6233957
有關考試選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輝縣市人力資源網(http://www.hxsrlzy.com)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選聘由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2022年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工作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輝縣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聘紀檢監察
工作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