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慶社會科學院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人簡章
重慶社會科學院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社會科學院(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是重慶市綜合性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決策咨詢機構,是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庫和智囊團。其前身是1982年成立的重慶市社會科學研究所,1987年3月建院。1988年成立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與重慶社會科學院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管理體制。
現有內設機構20個,即:辦公室、科研處、智庫建設處、干部人事處、后勤財務處、對外學術交流中心、《改革》雜志社(出版物中心)、圖情網信中心、社科培訓中心、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秘書處(馬克思主義研究所)、哲學與政治學研究所、文史研究所(臺灣問題研究所)、法學與社會學研究所、農業農村研究所、城市與區域經濟研究所、生態與環境資源研究所、國際經貿與物流研究所、產業經濟研究所、財政與金融研究所、市情與發展戰略研究所。機關黨委(紀委)按有關章程規定設置。另外,按規定設有博士后管理辦公室、重慶市社會科學研究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重慶市發展研究獎獎勵委員會辦公室、重慶市重大決策咨詢研究課題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重慶中東歐國家研究中心。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28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本簡章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2,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證明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須在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報考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專技10級以上,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核招聘進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本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月28日前,填寫《重慶社會科學院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發送至電子郵箱cqskyrsc_007@163.com。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附件內容,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材料(含個人簡歷、免冠證件照及代表性科研成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
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報考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進入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于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單位官網(網址:http://www.cqass.net.cn)公布。名單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核。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崗位(考生及時關注報名及復審信息,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院干部人事處,聯系電話:67992398)。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的考核方式為面談。
(一)資格復審
進入面談環節人員按照單位后續通知,將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等掃描件等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cqskyrsc_007@163.com,接受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談;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談資格。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二)面談
面談的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將通過電話通知。
組織面談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談的,取消本次面談資格。面談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談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面談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專業能力測評,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我院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我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我院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此次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遞補的次數由我院認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http://rlsbj.cq.gov.cn/),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職稱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我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我院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滿5年方能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我院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社會科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
2.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79516636@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重慶社會科學院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xls
附件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doc
附件3:重慶社會科學院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