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第二次招聘中學校級領導干部2人公告
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2022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中學校級領導干部公告
為加強越秀區中學領導干部隊伍多樣化建設,推動越秀教育高質量發展,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辦中學校級領導干部2名。
一、招聘概況
本次招聘地點設在廣州市,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具體崗位詳見《崗位表》(附件1),具體招聘單位簡介請查閱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廣州市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師德師風;
3.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和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協調管理能力;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學管理實踐中取得優異成績;
4.身體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5.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具有中學校長任職資格證及滿足崗位學段需要的中學教師資格證(不含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職稱資格: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
3.工作經歷:具備中學校長、黨委書記五年及以上,或副校長八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任職時間以任職文件或聘書為準,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14日。
4.榮譽資格:地級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或評定的優秀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或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
5.年齡:55周歲及以下(1966年2月15日后出生),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2月14日。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附件2)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含年齡條件),并按要求辦理入戶手續,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9.越秀區教育局局屬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期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請應聘人員于2022年2月14日0:00—2月16日17:00,將以下材料發送至報名郵箱:yxqjyjzzk@126.com,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逾期不接受報名。報名多于一個崗位的,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所有應聘材料的電子版按照下列順序(文件命名如“1.報名表”)整理到一個文件夾中,壓縮后作為一個附件(附件命名為“應聘單位+姓名”)上傳。應聘材料應包括:
1.報名表(附件3);
2.中學校長任職資格證;
3.中學教師資格證;
4.中學校長、黨委書記、副校長等任職材料;
5.職稱證書;
6.已獲得的所有學歷和學位證書;
7.地級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或評定的優秀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或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材料;
8.本人所獲重要榮譽及代表個人業績的材料(按重要性分類排序)。
(二)報名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即視為已完整閱讀并全面理解公告,確定自身滿足報考條件。應聘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不符合或低于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存在不符合此次報考條件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報名表應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附上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3.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三)現場確認和審核
應聘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后,需本人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前往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連新路1號)102室進行現場確認,并攜帶以下材料參加現場審核。
1.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面);
2.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地址頁、本人頁);
3.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本(地址頁、本人頁)復印件(已婚人員提供);
4.網上報名的應聘材料(按應聘材料順序整理,一式一份)。
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一份復印件現場上交。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提供的情況一致,審核通過后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粵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憑現場確認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現場確認和審核。
若有應聘人員在現場確認和審核環節出現沒有按時到達、自愿放棄、條件不符、在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前沒有將所需材料補齊,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崗位資格等情況,將取消該應聘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面試
1.考試時間和地點
見面試通知書。
2.考試內容
分為個人演講和專業答辯兩部分,總時間為25分鐘。其中個人演講10分鐘,主要就個人德能勤績廉、辦學理念、工作經歷、工作思路及治校方略等進行演講。專業答辯15分鐘,由評委現場提問,應聘人員現場答辯,重點考核應聘人員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協調能力、領導與執行力等。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輪。以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從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面試成績同分,則另行增加一輪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3.注意事項
(1)“粵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憑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應聘人員可正常參加考試。
(2)除滿足疫情防控要求外,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持有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入場(三者缺一不可),按時參加面試。
(3)請應聘人員于面試當天上午7:30—8:00簽到,8:00未簽到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4)簽到時,須關閉所有攜帶的電子設備、通訊設備,裝入信封,寫上姓名、手機號碼,交工作人員保管,違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5)應聘人員應自備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面試等環節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在候考、候分等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6)面試期間應聘人員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乏力等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
四、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二)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及越秀區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考察要求,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突出師德師風考察,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內容,在聘用考察中嚴格執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度。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道德品質、學歷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組開展相關表現及人事檔案審核等內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決定。
1.體檢不合格的;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的。
2.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配合導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個月內完成考察的;考察人選放棄考察的。
3.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網站和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越秀區組織及人社部門審批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示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資格等不符合報名條件、應聘人員本人放棄,或在1個月內未能配合招聘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二)應聘人員按照越秀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定,辦理調入、聘用聘任等相應手續,享受越秀區同級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
六、其他說明
(一)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二)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胡亂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參加線下招聘活動前準備事項
1.通過“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應聘人員須提前14天注冊“粵康碼”,并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2.應聘人員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3.應聘人員須按要求提前準備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省應聘人員考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應聘人員要合理安排時間,按照廣東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
(3)應聘人員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
(4)因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四)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我局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調整,相關公告將在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專欄上公布,請自行關注。應聘人員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胡亂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聘人員參加招聘活動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公告規定的其它材料。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應聘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臨時身份證和公告規定的其它材料方可進入考場,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七)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轉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號)中《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的要求,并結合我區實際,非廣東省職稱報考的人員,須于入職后一年內按要求完成重新評審或確認原職稱,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崗位按照《崗位表》(附件1)中相應崗位的崗位等級執行。若應聘人員具備高于崗位表中崗位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但聘用后招聘單位暫時不能按照應聘人員具備的專業技術資格安排相應崗位的,應聘人員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此類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九)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或應聘后被發現有下列行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報考條件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協議的,招聘單位據此解除該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未按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及本公告的要求報名或考試的;
6.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七、本公告由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越秀區教育局報考咨詢電話:020-83701349,監督電話:020-87784260(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未盡事宜,以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解釋為準。
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2: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