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河源和平縣調任公務員2人公告
和平縣2022年公開調任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不斷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等規定,我縣決定開展公開調任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
中共和平縣委辦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和平縣委組織部副部長1名。
二、調任范圍
河源市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符合資格條件的干部。
三、調任條件
(一)資格條件
調任人選除符合《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定》等要求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要求:
1.思想覺悟高,政治素質好,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
2.敢于擔當,愛崗敬業,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實績突出;
3.中共黨員,有較強的組織協調管理和領導能力,文字功底較好,具有黨建或檔案管理方面工作經驗的優先考慮;
4.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位(非在職);
5.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調任的,需擔任領導職務滿1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以上;
6.年齡不超過40周歲,身體健康;
7.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公開調任公告發布之日。
(二)不得參加調任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調任: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按照有關規定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或試用期未滿的;
9.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確定調任人選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如實填寫《和平縣2022年公開調任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任現職文件及聘崗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所在單位出具的推薦意見及現實表現材料、相關部門出具的廉政、計生、征信、無犯罪記錄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間為2022年2月7日至2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為和平縣政務中心三樓328室公務員一組。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不得選報調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重點審核報名人員的年齡、畢業院校及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有關信息,按照1:3比例擇優確定調任意向人選進入面試。
(三)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工作另行通知。
(四)確定人選。根據面試成績,圍繞人選成熟度和崗位匹配度,由縣委按照1:1比例確定調任推薦人選。
(五)組織考察。按規定對擬調任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調任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六)公示。根據考察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確定調任人選,并在調入和調出單位、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任職。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不影響調任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并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任手續,按選報職位任職,任職試用期為一年。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調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名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面試等工作。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報名和面試前21天內無境外旅居史、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區>旅居史),方可參加公開調任。
不能參加調任的人員:①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③“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報名者;④報名和面試前21天內有境外旅居史、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區)旅居史的報名者。
六、相關事項
(一)報名參加調任的人員應誠信報名,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本公告“以上”“以下”含本級基數。
(三)本公告由中共和平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5648199。
中共和平縣委組織部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