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泰州市中心血站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人公告
2022年泰州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了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泰州市中心血站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22年泰州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衛生健康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24日至2004年1月26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應具有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學專業符合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
2.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3.其他資格條件中的“2022年畢業生”,指在2022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4.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2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泰州市衛健委)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市衛健委網站(http://wjw.taizhou.gov.cn/)向社會公布公開招聘事項。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郵箱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
招聘單位 |
報名郵箱 |
泰州市中心血站 |
tzxzbgs2021@163.com |
郵件文件夾以“姓名+崗位代碼+專業名稱”命名。
報名時間:
2022年1月24日08:30—1月26日17:30,逾期不予補報。
資格初審時間:
2022年1月24日08:30—1月27日17:3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2年1月24 日08:30—1月28日17:3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2年1月24 日08:30—1月28日18:3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本人的報名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資格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報名單位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初審即可進行繳費,報名費為100元/人,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
繳費方式:報考人員須將報名費匯繳至泰州市中心血站,同時須備注報考人員姓名、崗位代碼和專業名稱。
泰州市中心血站 戶名:泰州市財政局,賬號:384060400018170109978,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泰州新區支行;
繳費截止時間:2022年1月30日12:00。
2.資格初審
報名時考生須根據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PDF格式)發送至招聘單位報名郵箱:
(1)《2022年泰州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非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4)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2張(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執行《2022年泰州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考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聘單位提出專業添加書面申請,招聘單位在審核其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經泰州市衛健委復審同意后,及時在網上發布《專業添加目錄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凡未提出添加,以及招聘單位未同意或未經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報考的專業。專業添加截止時間2022年1月25日下午5:30。
(4)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工作結束前登陸報名郵箱,確認是否收到招聘單位的回復,如未收到,須電話咨詢招聘單位予以確認。報考人員因未電話確認,造成郵件延誤或未送達指定報名郵箱,視為報名未成功,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5)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由泰州市衛健委提出意見,報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后,相關信息將在網站公布。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提前14天在泰州市衛健委網站公布,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泰州市中心血站7樓705領取筆試準考證,聯系電話:0523-86850845,地址:泰州市醫藥高新區永定東路99號。
(三)筆試
筆試時間。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內容為各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成績在泰州市衛健委網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網站上查詢成績。
本省考生考試當日“蘇康碼”和“行程卡”為綠碼,且行程卡無重點地區行程、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外省考生另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前14天內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考生,需及時就診,經兩次核酸檢測陰性(間隔24小時),排除新冠肺炎后參加考試,進場時主動報告健康異常情況。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對面試人選,由泰州市衛健委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審查。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3)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報名資格者如對資格審查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審查的泰州市衛健委陳述申辯。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泰州市衛健委網站公布。報考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總分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4.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7.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0.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3.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的;
15.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8.自2019年1月27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考試報名截止的后一天)
19.自2017年1月27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0.自2019年1月27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21.自2019年1月27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2.202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20、2021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3.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應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泰州市衛健委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取消、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報考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招聘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0523-86850845泰州市中心血站,地址:泰州市醫藥高新區永定東路99號;
招聘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0523-86393166泰州市衛健委
監督電話:
0523-86393619中共泰州市紀委監委第十四派駐紀檢監察組
0523-86606567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
指定網站:泰州市衛健委網站http://wjw.taizhou.gov.cn/
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2022年泰州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doc
附件2:2022年泰州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2022年泰州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考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