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22人公告
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年輕干部來源,改善干部隊伍年齡、專業結構,提升干部隊伍整體素質,促進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包頭市石拐區擬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包頭市石拐區計劃引進人才22名。詳見《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需求表》(附件2)
二、引進條件
(一)范圍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理論方針政策,事業心強,服從組織分配,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限戶籍。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截至公告發布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超過28周歲(1993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超過45周歲(1976年1月以后出生)。
5.報考區屬單位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 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應學位及以上人員;
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院校)中一流建設學科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應學位及以上人員;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且取得相應學位起點,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
④2021年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碩士及以上人員(本科學歷需為國內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當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學士)。
6.報考醫療單位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部分“雙一流”建設高校的醫學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四川大學、中山大學、吉林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山東大學、廈門大學、東南大學、同濟大學、電子科技大學、重慶大學、蘭州大學和中國海洋大學);
②部分醫學類國家重點學科(共30個)所在院校為非“雙一流”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包括∶301醫院、安徽醫科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三軍醫大學、廣州大學、哈爾濱醫科大學、南方醫科大學、青島大學、山西醫科大學、首都醫科大學、蘇州大學、天津醫科大學、中國醫科大學、重慶醫科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
7.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需取得國民教育本科學歷)。
8.取得博士學位人員第一學歷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人員。
9.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10.在校期間能積極參加各種社團活動或相關專業的協會活動,有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組織協調和文字綜合能力。
11.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市內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及從市內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聘)未滿六個月的人員。
2.未滿服務年限及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在讀的全國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第二專業不允許報考。
7.有關高校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
8.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回避關系情形的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0.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制定《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拐區人民政府網及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同時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
報名方式: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通過發送報考資料到指定郵箱進行報名。報名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1月28日(從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三)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期間須提交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1.考生本人的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2.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畢業證和學位證(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
4.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
5.留學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
6.《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誠信承諾書》(附件1)。
7.《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3),近期1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
8.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印證資料。
9.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合同人員,需出具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意見,并由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人員將上述報名資料的電子文檔或掃描件壓縮至一個文件包(命名為:姓名+電話+報考單位)發送至sgqrsjrsk@126.com。
報名人員在報名時要認真閱讀引進人才公告,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者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聘用的,責任自負。報考者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報名,未如實填寫專業的,在報名與資格審查環節不予審核通過。報名時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或因個人原因錯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且一切責任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對擬引進人才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錄用后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資格,一切責任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四)面試
1.本次擬引進人才數與通過前期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進入考試環節。達不到比例的崗位,經請示市人才辦批準同意后,可調整比例組織面試。
2.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需增加實操實踐環節。面試時間、地點、須攜帶的證件以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且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拐區人民政府網及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五)體檢和考察
1.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成績出現并列時組織加試。
2.體檢工作由石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指定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人員組織到其它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3.考察組由專班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規定和要求,主要通過談話了解和調閱核查本人檔案及相關材料的方式了解和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因考察、體檢環節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等額遞補(成績出現并列時組織加試),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經石拐區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專班審定后,提交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引進人才人選,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市石拐區人民政府網及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必須實名制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決定是否引進。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向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關于辦理編制和人事手續的請示。
四、聘用管理
1.引進人才原則上分配到所填招聘單位工作,列事業編制。
2.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第一年選派部分人才到重點崗位、重點項目、基層一線掛職鍛煉,參與全區中心工作、重點項目建設;第二年到招聘單位工作,表現突出的,列為優秀年輕干部,根據所學專業及各單位實際需求優先安排掛職鍛煉和提拔重用。
3.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優先兌現職稱待遇。
4.引進人才在石拐區工作期間,可提供前兩年免租金后兩年租金減半的人才公寓保障;也可給予購房優惠,在石拐區內購買首套自用住房享受一定折扣優惠。
五、其他事宜
1.引進人員在石拐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向區外調動或參加各類公開招考等方式離開工作崗位。
2.對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余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最低服務期內離崗的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允許參加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4.實行回避制度。引進人才期間,凡構成回避關系的引進人才工作人員按照回避制度,申請退出引進人才工作;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5.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屆時將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拐區人民政府網、石拐區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相關公告,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公布信息,影響個人考試等事項的,產生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6.考生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勿前往中、高風險地區,要注意個人防護,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進入考點。凡違反石拐區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7.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0472-8728182
0472-8728052
受理時間:
9:00-12:00
14:00-17:00
監督舉報電話:
0472-12388
受理時間:
9:00-12:00
14:00-17:00
附件1: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2: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需求表.docx
附件3:包頭市石拐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