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岳陽平江縣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平江縣2022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的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平江縣縣委巡察辦下設事業機構平江縣巡察事務中心面向全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
一、選調崗位
平江縣巡察事務中心文字綜合崗位工作人員1名、財務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全縣在編在崗具有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文字綜合崗位要求
1.性別、年齡要求: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最低學歷、專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工作經歷要求:從事文字綜合工作2年以上(需開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提供近兩年在縣級及以上媒體發表過稿件或主筆起草的相關重要文字材料(領導講話、調研報告等)拍照復印后作為報名附件;
4.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作風優良,有吃苦奉獻精神;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以上等次(參加工作不足3年的,按實際參加年度考核情況為準)。
(二)報考財務崗位要求
1.性別、年齡要求: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最低學歷、專業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審計、會計、稅務專業;
3.工作經歷要求:從事財務相關工作2年以上(需開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4.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作風優良,有吃苦奉獻精神;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以上等次(參加工作不足3年的,按實際參加年度考核情況為準)。
(三)選調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選調的人員;
5.與縣紀委監委、縣委巡察辦、巡察組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關系等需要回避的。
其他說明:
1.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歷認證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
3.崗位所要求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計算截止至2021年12月。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月12日-1月14日。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平江縣紀委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第二辦公區313室,電話0730-6800092)
(三)報名要求
報考者填寫《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需經現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一式2份,雙面打?。,F場報名時,報考者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打印)、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報名期內,考生一旦確認報名,考生信息將不能修改。
(四)資格審查
由選調單位負責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縣人社局負責復審工作。
五、考試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考試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生成。
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2的比例方可開考。
面試結束后,根據成績按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并公示,如成績相同的,以學歷層次較高者優先。
六、體檢
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另加尿檢項目。體檢不合格的,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遞補一次。
七、考察
由縣人社局和選調單位共同負責綜合考察,主要了解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等方面情況,同時,還將對其學歷水平、工作經歷、有無犯罪記錄、與原單位有無經濟糾紛等情況進行背景調查,由選調人員自行提供以上相關證明材料,不符合選調條件者不予選調。考察結束后,由縣委巡察辦提交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調人選。
八、遞補
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人員缺額的依次遞補,遞補一次。
凡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辦理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人員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公示
確定擬調人選后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咨詢電話:
平江縣紀委監委組織部(0730-6800092)
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流動調配和專業技術股( 0730-6283731)
監督電話: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室(0730-6232139)
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