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青縣招聘勞務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40人公告
來源:青縣人民政府
2022-01-07 13:49:52
關于公開招聘40名勞務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我縣公安工作需要,結合公安隊伍實際需求,青縣北盟人力資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盟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介紹
招錄工作由北盟公司負責招聘,招聘的人員由北盟公司根據青縣公安工作實際需求派遣至縣公安局相應崗位,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二、招聘原則、招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錄用。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資格復審、體檢、擬聘人員公示、簽訂合同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數量、條件和待遇
(一)招聘數量
此次共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公安警務輔助人員40名。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青縣戶籍或青縣生源地考生(報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縣常住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為具有青縣常住戶籍,含退役軍人);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公安事業,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良好職業道德,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和違法違紀行為,沒有不良嗜好,沒有不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其他原因;
3.男性,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傳染病,無紋身,無口吃,無色盲,無精神病史;左右眼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身高1.72米以上(含1.72米);體重不高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
4.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1月14日至2004年1月14日);
5.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1、因違法行為、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等行為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招聘人員待遇
被招聘人員與北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招聘人員的工資按照青縣公安局現有勞務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在青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間: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具體地點:青縣人社局220房間
聯系電話:0317-4326554
3.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原件以及復印件各一份、學歷認證報告、5張近期藍底1寸免冠照片。 ?
4.資格審查及交費。由北盟公司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予以報名并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5.報名合格者進行體能考試,考試時須攜帶《體能準考證》、身份證、人身意外保險單。
6.領取《體能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注意事項:當前仍處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時期,所有報名參加體能考試、筆試、面試、體檢等招聘環節人員都要持有健康綠碼并佩戴口罩,嚴格進行體溫檢測,對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須進行復檢,仍超過37.3℃的,交由考點醫務人員進行判斷。中高風險地區來青縣人員要持有7日內一次核酸檢測證明,且持有健康綠碼,體溫正常可參加招聘。
(三)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的方法進行。體能測試為資格考試,測試成績不計入最后成績,筆試、面試各100分,兩項成績之和為報考者的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入資格復審,總成績并列的,一并納入資格復審。
(1)體能測試:1500米:≤8分鐘。(測試前請測試者自費辦理一份意外保險,未辦理意外保險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的方能進入筆試環節)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法律法規等,考試時間60分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的試卷命題、判卷、考點選擇、考場安全、選派監考巡考以及考試組織實施等工作由北盟公司負責。采取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的方法。筆試成績在北盟公司公示欄進行發布。(筆試成績入圍的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1:2確定,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少于80人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工作由北盟公司組織實施,采取外聘評委的方式進行。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4)總成績合成及排名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總成績時保留兩位小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節,資格復審、體檢全部合格的一并錄用。
(四)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由青縣公安局對其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進行有無犯罪記錄的審查。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北盟公司公示欄公布。體檢由北盟公司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由北盟公司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在北盟公司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七)簽訂合同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在公示期間放棄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錄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與北盟公司簽訂派遣合同,由北盟公司派遣到相關單位工作,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包含在派遣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北盟公司,考核合格的與北盟公司簽訂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用工單位負責對派遣人員日常管理和考核,北盟公司將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續簽或解除協議。
五、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證件審核、參加體能測試、
筆試、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本公告由北盟公司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17-4326554
青縣北盟人力資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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