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綏化慶安縣招聘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26人公告
來源:慶安縣人民政府
2022-01-06 09:42:47
慶安縣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按照司法部發(fā)布的《全國司法所工作規(guī)范》、黑龍江省人大立法和省司法廳、發(fā)改委、財政廳、人社廳《關于加強司法所建設的意見》黑司通〔2021〕66號以及市政府確保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司法所至少達到3人以上工作人員“雙星級”重點工作要求。為有效緩解我縣基層司法所人員短缺問題,進一步做好人民調解、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務、社區(qū)矯正、安置幫教、行政執(zhí)法協(xié)調監(jiān)督等司法行政工作。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6人,具體工作崗位為城鄉(xiāng)司法所。
二、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吃苦耐勞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精神。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畢業(yè)生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不限學歷;戶籍所在地為慶安縣行政區(qū)劃內戶籍(2021年12月1日前遷入有效,不含當日)。有司法行政工作經歷者可適當放寬。
(三)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身體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2.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的;
5.在原工作單位受過黨紀政紀處理的,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6.有失信記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9日,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報名現場應接受“龍江建康碼”“行程碼”查驗、體溫測量,報考者進入報名場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按順序進入報名場地,服從現場管理,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2)報名材料(必須本人現場報名,其他人員代辦均不受理)
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均須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二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5張;本人下載并填寫《慶安縣司法局2022年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和《考生個人健康狀況承諾書》。
(3)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2日
報名地點:慶安縣司法局
聯(lián)系電話:0455—4334614
(三)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90分鐘,分值100分。
(2)筆試內容:初中、高中語文,時事政治、十九大精神及習近平系列講話等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3)面試條件:面試與報名同一時間進行。報考人員必須五官端正,表達能力正常,無生理缺陷,身高等方面符合報考資格要求。面試合格參加筆試,不合格取消報名資格。
(4)錄取辦法: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體檢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成績并列時,按學歷高低及黨員先后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再并列另行加試面試確定;具體崗位分配由司法局按照所學專業(yè)與擬聘崗位性質進行安置。
(四)體檢
按招考計劃數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缺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所空名額從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重點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方面的表現,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等情形。同時復審報考資格,考核中發(fā)現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取消擬聘用資格。縣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空缺名額按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簽訂勞動合同
通過考試、體檢、考核確定擬用人選,經慶安縣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xù)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勞動合同三年一簽。
五、用工性質和聘用期待遇
(一)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每年實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并且工作需要者可續(xù)簽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需要者終止合同;
(二)被聘人員上崗后,工資標準及待遇參照公益崗位或其他輔助人員標準執(zhí)行,工資由縣財政支付。
(三)在試用期內如有解除合同情況,崗位出現空缺,可按照此次招聘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四)聘用的輔警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配發(fā)服裝、標志。
六、招聘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要求,對在報名、筆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guī)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理。
七、特別提示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各類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按照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報考者須提前申領“龍江健康碼”,抵達我省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者,應提前向招錄機關申報,到達報考地點時須持有到達目的地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能夠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境外返回報考者如到達境內時間不足35天,應自覺接受屬地防疫指揮部隔離觀察和核酸檢測措施(隔離費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參加報名。
(三)報考人員在進入報名場地前,應接受“龍江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龍江健康碼”綠碼及體溫測量合格者,方可進入報名場地,碼色異常的報考者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進出報名場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從現場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離,做好防范工作。
八、組織機構
為了切實加強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進行,成立慶安縣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宋兆麗同志和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士鋒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司法局局長翁佳龍、人社局局長黃炎同志擔任。成員由縣司法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編委辦、縣衛(wèi)健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本招聘方案由慶安縣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慶安縣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慶安縣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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