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城市學院招聘公告
湖南城市學院2021年非事業編制教輔人員(第二批)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學校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需求計劃及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7日-2022年2月10日。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郵箱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材料含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應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填寫《湖南城市學院2021年非事業編制教輔人員公開招聘(第二批)報名表》(見附件2)。
應聘者將報名材料掃描形成電子文檔發送到電子郵箱hncursc@126.com(應聘郵件標題名稱:“非編+姓名+應聘崗位+所學專業”),并與學校人事部門確認是否收到郵件。
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和提供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學位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認證。學歷學位證書必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學校紀委全程監督。
根據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視疫情情況另行確定,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湖南城市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示。公示結束后,考試與考核具體安排另行電話或郵件通知。
(三)考試、考核,學校紀委全程監督。
1.開考比例: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考核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主要內容為各崗位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工作等,總分100分。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應聘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招聘計劃。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達到開考比例但未達到入圍比例的,則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全部入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專業能力等,總分100分。設置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 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應聘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招聘計劃。
考核由7-9人組成的專家組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考試、考核。
所有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考核須攜帶身份證原件。
(四)心理測試、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至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技能測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心理測試、體檢和考察人員。心理測試合格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五)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心理測試和體檢考察等情況,由學校專家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六)公示
對學校確定的擬聘人員在湖南城市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錄用
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校長辦公會決議通過確定錄用名單后,按程序進行錄用。
五、聘用待遇
一經聘用,學校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首次聘期為4年,試用期(其中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3個月,無工作經歷的試用期12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作期間聘用待遇按《湖南城市學院非編人員聘用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六、其他有關事項
1.應聘過程中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應聘者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2.選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737-6110025(湯老師)
3.錄用人員實行試用制度。在試用期內,如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學校將解除勞動合同。
4.上崗后若發現錄用人員個人檔案材料造假或報名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實的情況,學校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聯系方式
報名和聯系地址:
湖南省益陽市迎賓東路518號,一辦公樓217室。
電話:0737-6111010
聯系人:雷老師;曹老師
郵政編碼:413000
報名電子郵箱:hncursc@126.com
湖南城市學院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2021年下半年非編碩士(第二批)招聘計劃表+(機關教輔).xlsx
附件2:湖南城市學院2021年非事業編制機關教輔人員(第二批)公開招聘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