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6人公告
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包頭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辦法(試行)》,經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同意,決定就部分空缺崗位進行人才引進。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計劃
引進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人員6名。具體引進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崗位表》。
二、引才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屆畢業生需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應學歷及學位證書):
(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相應學位;
(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一流建設學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相應學位。
三、引才條件
(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需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取得與報名專業一致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5.具備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資格;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6.在職人員需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參與人才引進的說明;
7.戶籍不限。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畢業的應屆生);
2.在讀的全國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3.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從市內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聘)未滿6個月的人員;
6.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要求需要回避的人員;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1.有關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引才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包頭黨建網(http//www.btdj.gov.cn)、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baotou.gov.cn)及“包頭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組織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只允許使用第一專業報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
2.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掃描件;
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掃描件;
4.近期藍底一寸照片電子版,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說明掃描件;
5.2022年畢業的應屆生因暫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需提供所在學校(學院)出具的在讀證明。
網上報名時間從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7日17:00止。報名人員將上述報名材料的電子文檔或掃描件壓縮至一個文件包(命名為:姓名+電話+報名材料)發送至bthrsc403@163.com,并電話聯系0472—6169403確認。
(三)資格審查
由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或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引進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人才引進崗位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3,對緊缺急需且達不到比例的崗位,經請示市人才辦批準同意后,方可調整比例組織開展面試。
(四)面試
經過資格審查后,局人才引進工作小組辦公室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面試,成績并列的組織加試。面試時間、地點和其它事宜將通過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影像資料永久保存。面試結果將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1.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2.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人員組織到其它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3.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規定和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個人誠信等各方面情況,經研究形成考察結果報告。
(六)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經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為擬引進高層次人才人選,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必須實名制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決定是否引進。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向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關于辦理編制和人事手續的請示。
(七)手續辦理
經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批準,辦理引進人員的列編及人事手續。相關事業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引進人才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相關事業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服務協議書,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計算。
五、其它事宜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手續辦理等引才程序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引才資格。人才引進工作遵守誠信原則,報名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一律取消人才引進資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凡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情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472-6169766、6169403
監督舉報電話:0472-6169007
附件1: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崗位表(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xlsx
附件2: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