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選聘專任教師10人公告
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公開選聘專任教師公告
根據《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河北省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科研自主權實施細則(試行)》、《邯鄲市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實施細則》、《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邯人社〔2011〕31號)等文件精神,采取選聘的方式,公開選聘專任教師10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選聘方式,在測評、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選聘崗位、人數
2021年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0名,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專業技術崗位。具體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附件《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公開選聘專任教師崗位條件信息表》。其中專業參考《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設置。
本次選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報名第一天;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
6.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載明的專業為準。如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3.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以及其他未經現任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4.已在邯鄲市區域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回避規定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一)夫妻關系;(二)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五)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前款所稱同一事業單位,是指依法登記的同一事業單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選聘程序
(一)公告
在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hd.gov.cn)和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http://www.wuantc.com)發布選聘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7日。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網址:邯鄲市人事考試網(http://111.62.17.31:82)。
3.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詳細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預選應聘崗位并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
(5)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即完成報名,信息無法更改。
(三)測評
1.根據報名情況,如某一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超過崗位需要人數過多,由選聘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增加筆試。如需加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本崗位測評人選。加試只做篩選,不計入成績。具體要求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進行公告。
2.資格復審
測評前,對測評人選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
資格條件復審時,測評人選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表、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下載打印的帶二維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有關材料的原件以及復印件。經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測評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加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測評時間和地點
測評地點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進入測評的考生登錄邯鄲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測評通知單》,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測評通知單》。考生應按照《測評通知單》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測評。參加測評時,必須攜帶《測評通知單》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網上下載打印《測評通知單》的時間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通知。
4.測評分組
報考同一個崗位的考生分在同組、同場參加面試。
5.測評方式
測評由兩部分組成,具體包括試講和答辯。測評時間總共為15分鐘,每名考生試講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答辯題目為1道。先由考生根據報考崗位,按照指定題目進行試講(試講題目提前3天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進行公布,不安排現場備課),然后專家評委提出問題由考生進行答辯。測評滿分100分,根據每名考生的具體試講、答辯情況,按照測評要素采取“體操打分”方法進行綜合打分,當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測評分,測評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測評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同崗位、同場次試講和答辯題目相同。
測評結束當天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測評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各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比例內末位考生測評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學歷(學位)較高者,加試成績較高者。如果仍然相同由選聘領導小組研究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
進入體檢環節的人選名單、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支付。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應聘人員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選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按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hd.gov.cn)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
進入公示環節后,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六)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一時難以查實則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和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同意后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后專任教師須在三年內取得相應崗位高校教師資格證書,若未能按期獲得資格證書者,解除聘用協議。
五、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對違反選聘紀律的應聘者,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已經聘用后查實的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造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加試)、測評、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須經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批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三)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政策咨詢電話:0310-5588850(邯鄲幼專組織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0-5588989(邯鄲幼專紀委)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