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考試調動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考試調動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紅河州州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規定(暫行)》,結合工作需要,現將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考試調動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
本次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紅河州州級機關幼兒園考試調動工作人員2人。具體崗位、條件等詳見《紅河州教育體育局屬事業單位2021年考試調動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紅河州內各縣市幼兒園在職在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 具備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年齡計算時間以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尚在試用期以及基層服務年限未滿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服務年限未滿的;
2.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未達合格以上等次的;
3.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黨紀政務處分或追責問責處理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
5. 違規取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
6. 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崗位要求。
具體報考崗位等級、職稱、聘用等問題請電話咨詢用人單位。
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要求:每人限報1個崗位,符合考試調動條件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本人如實填寫《紅河州州屬事業單位2021年考試調動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后,按管理權限報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審核蓋章。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紅河州州屬事業單位2021年考試調動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3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以及證實符合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
(3)白色或淺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1日至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紅河州州級機關幼兒園銀河路園區辦公室(蒙自市銀河路33號州新華書店旁)。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考試調動資格。
4.資格審查:由考試調動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考試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每個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筆試面試在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考試調動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類別為教師類,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2022年1月8日8:30—10:00
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并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筆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公布。
2.面試。面試采取幼兒教育技能考核、相關工作崗位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考試調動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崗位考試調動人數3倍比例范圍內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若未達到1:3比例,該崗位是否繼續下一環節,由招聘單位視情況確定并報州教體局、州人社局同意。面試前,因報考人員放棄造成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的條件依次從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程序。
面試時間、地點由州教育體育局自行通知。
3.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若面試成績仍相同,由主管部門采取加試方式確定考察對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教體局及州級機關幼兒園組織實施。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考試調動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時要注意審核考察人選的個人檔案,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及廉政情況等。
(四)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考試調動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并在原單位和擬調入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環節中若出現招聘崗位人員空缺,可視情況決定是否替補。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試調動的,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試調動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一)考試調動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參加考試調動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規辦事。違反考試調動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考試調動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與考試調動資格。
五、重點說明
(一)報考人員具有相應職稱,單位無相應崗位空缺的,高職低聘,由本人在報名時提交書面承諾。
(二)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如報名時未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的,不得參加此次考試調動。
(三)應試人員須考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于考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管理,做好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測,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
(四)考試當天,應試人員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應試人員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出具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五)“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體溫異常(>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應試人員,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考場進行考試。
(六)“云南健康碼”為黃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到過國內中風險地區的城市的應試人員,須提供筆試前3天內2次(每次間隔不低于24小時)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證明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點。體溫異常(>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應試人員,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考場進行筆試。
(七)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碼”為綠碼的應試人員,須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3天內2次(每次間隔不低于24小時)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證明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點。體溫異常(>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應試人員,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考場進行考試。
(八)“云南健康碼”為紅碼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九)未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十)身體有其他異常情況的應試人員,需配合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做好健康風險研判,經駐點醫療防疫人員現場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十一)邊境縣的應試人員,考試前7天內盡量減少外出,不前往抵邊鄉鎮;參加考試需提供考試前7天內2次(最近一次檢測應在首場考試考前48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十二)應試人員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十三)考試期間,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應試人員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十四)對考前或考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應試人員,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應試人員轉移至備用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十五)應試人員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十六)請應試人員注意個人防護,應試人員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十七)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將通過紅河人才網發布補充公告,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應試人員密切關注。
(十八)應試人員應知悉告知事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此公告由紅河州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七、咨詢電話:
紅河州州級機關幼兒園:0873-3725893
附件1: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考試調動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紅河州州屬事業單位2021年考試調動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附件3:2021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doc
紅河州教育體育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