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揭陽市揭東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9人公告
2021年揭陽市揭東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為滿足實際工作需要,揭陽市揭東區應急指揮中心、揭陽市揭東區森林消防應急大隊、揭陽市揭東區審計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名,其中:揭陽市揭東區應急指揮中心3名、揭陽市揭東區森林消防應急大隊2名、揭陽市揭東區審計服務中心4名(單位簡介、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2)。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所聘崗位執行揭東區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薪酬待遇和聘用單位相關福利。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畢業以上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第一天);
4.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被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尚在記錄期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規定
1.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2007〕141號)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3年以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
2.根據《揭陽市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工作意見》(揭市組通〔2009〕31號)規定,在村任職滿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離開崗位3年以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1年12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1.報考揭東區應急指揮中心、揭東區森林消防應急大隊崗位的: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須到揭東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大樓五樓506室(地址:曲溪街道金鳳路625號)進行現場報名。
2.報考揭東區審計服務中心崗位的: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方式,報考者可先在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報考人員下載填寫報名表,發送至郵箱:ysj200911@126.com),然后到揭東區審計局三樓辦公室(地址:曲溪街道金溪大道217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21年12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材料清單
考生應按照順序整理好材料,現場報名時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交留復印件。基本材料如下:
1.報名表(須貼本人相片,一式兩份,收原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相片背面簽名);
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正反面復印至一頁);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以研究生身份報考的,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5.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國有企業單位的在職正式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應提供加分依據。符合加分規定第一項條件的,應提供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符合第二項條件的,應提供地級市以上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
(3)報考崗位條件要求工作經歷的,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注明工作年限、單位性質、從事崗位等)及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第一天;
(4)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報名第一天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五)領取準考證
經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原現場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者須在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等證書及相應資格條件,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后必須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edong.gov.cn/)發布有關此次招聘的信息。
2.報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填寫《2021年揭陽市揭東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3),報名表可在網上下載后正反面打印于報名時提交。填寫報名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初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3.報考者須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4)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4.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定義、起始時間界定等有關事項,參照“2021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5.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該招聘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特殊崗位經批準后予以開考。
6.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本次招聘采用統一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方式進行,部分崗位須加考體能測試。
(一)筆試
由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和揭陽市揭東區審計局聯合組織,委托有資質的考試機構統一命題制卷。
1.筆試科目
《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不指定考試用書。
2.時間地點
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疫情防控要求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計算
卷面滿分為150分,合格分數線為9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4.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考人員可在“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edong.gov.cn/)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由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和揭陽市揭東區審計局聯合組織實施。
1.確定面試對象
(1)報考揭陽市揭東區應急指揮中心、揭陽市揭東區森林消防應急大隊崗位的:
為確保應聘人員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素質,本次通過筆試的,須進行加考體能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位,確定體能測試對象。體能測試由揭東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實施,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2021年度招錄干部公告》有關內容執行,體能測評主要測試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韌素質等。測試項目:中長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內,女生800米在6分鐘內為合格)、立定跳遠(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為合格)、俯臥撐(男生,每分鐘20個以上為合格)、仰臥起坐(女生,每分鐘20個以上為合格)。任一項目不合格,則體能測評不合格。
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可在報考者自愿基礎上按不低于招錄人數1︰4不高于1︰6的比例組織實施。通過體能測試、排名在面試名額內的確定為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筆試合格報考者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綜合總分相同的,則以試卷第1小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試卷第1小題分數又相同的,則以試卷第2小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依此類推)。通過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面試遞補人員。
體能測試不組織補測,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達標即可,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進行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通過體能測試的人員,若有自愿放棄面試的,在該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面試遞補人員中,按筆試綜合總分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2)報考揭陽市揭東區審計服務中心崗位的: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各崗位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成績的最后一個名額出現相同的,則安排其并列參加面試。
若有自愿放棄面試的,在報考相應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名次依次遞補面試對象;若再有出現缺考或面試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2.集中組織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執行,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60分(含)以上為合格。面試結果現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參加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3位),折后總分為100分。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
各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揭東區應急管理局和揭東區審計局聯合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的或出現放棄體檢的,按考試總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edong.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間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為揭東區應急指揮中心、揭東區森林消防應急大隊崗位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期限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如為揭東區審計服務中心崗位的,則不再遞補擬聘用人選。
十、核準與聘用
(一)核準。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揭陽市揭東區審計局根據公示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報揭陽市揭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
(二)聘用。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獲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獲聘人員在所聘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方可調動。
十一、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在招聘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據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請參加考試人員在考試前按規定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報考者應持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參加考試。在考試過程中,考生須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響身份核驗。考前14天內有國內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筆試、體能測試及面試。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考試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十三、在組織實施過程,如遇本公告未有明確的問題,由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揭陽市揭東區審計局根據有關規定研究解決。本公告由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揭陽市揭東區審計局負責解釋。
十四、招聘咨詢電話:0663—3296339(區應急管理局)、0663—3269550(區審計局)
招聘監督電話:0663—3258608(區人社局)
揭陽市揭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
揭陽市揭東區審計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