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衡陽市委黨校選調教師公告
2021年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公開選調教師的公告
結合校(院)職能定位以及學科發展、教師隊伍建設需要,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的有關規定,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決定面向全市黨校系統、大中專院校、國民教育中公開選調教師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人崗結合,注重綜合能力和崗位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選調計劃和職位要求
本次公開選調4人,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市黨校系統、大中專院校、國民教育中具有事業編制的在崗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履行教師職責所必須的政策理論水平;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記錄。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性別不限。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具備較好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從事教學及研究方向與黨校教學范圍相符,能夠勝任黨校(行政學院)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
4.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5.在職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6.身體健康,具備適應職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6.報考者不得報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以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工作年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1年11月1日。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采取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試講)、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依次進行。
(一)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通過衡陽智慧黨建網(https://www.hyzhdj.gov.cn/)、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和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網(http://www.hyswdx.com/)發布選調信息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和電話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2.報名時間:報考者需自行下載表格(見附件),于2021年12月10日9:00至12月24日17:00,將相關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47366775@qq.com),在郵件主題處注明報考崗位,節假日照常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按照要求提交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查蓋章的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掃描件、報名登記表(附件3)掃描件,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學歷驗證報告、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片、職稱證書掃描件、個人相關成績證明資料。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參照《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4)。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相關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為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官網(http://www.hyswdx.com/),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并確保本人所留通訊方式通暢。如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信息通訊方式不通暢或者本人未能及時關注網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查。選調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不低于1:3方可進行試講。不足規定比例的,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并予以公告。
審查資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屬國內取得的,需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學歷驗證報告頁面打印件或復印件;如屬國外取得的,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可的證明文件;
3.《2021年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4.《2021年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
5.兩張一寸免冠照片;
6.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個人相關成績證明資料。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選調人員不符合職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四)試講
資格審查后,按選調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試講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經組織部批準,則相應取消相應崗位選調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主要考察應試人員教態臺風和教學水平,包括臺上儀表氣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學技巧能力、課件制作能力、普通話水平等。試講滿分100分。(試講工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試講成績出現同分,則以試講主考官評分高低確定體檢人選。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和選調單位,經檢查確診懷孕的,暫緩體檢,待孕期結束后再按照有關程序進行體檢。
不按規定要求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做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人員按照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體檢內容,體檢在校(院)紀委及校(院)組織人事部全程監督下進行,體檢報告直接發至校(院)組織人事部,體檢中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由選調單位負責。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審查個人相關成績證明資料、查詢社會信用記錄等方式,根據需要也可延伸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學習和工作表現、能力素質、崗位匹配度等,考察情況作為最終錄用重要依據。
試講結束以后,若在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棄權的,不再遞補。
考察對象進入考察后、調動前,提拔職務或晉升職級不列入流動調配人選。
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流動調配人選。
(七)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和職稱要求提出擬流動調配人選建議名單,報經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校(院)委會研究,確定最終擬流動調配人選。并在衡陽智慧黨建網、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正式確定為流動調配對象,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符合流動調配條件的,辦理流動調配手續;不符合的,由選調單位將所呈報的流動調配材料退回原工作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1.全程接受衡陽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和校機關紀委監督指導。
2.選調人員違反考試紀律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處理。
六、疫情防控
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七、其他
本方案相關政策由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組織人事部0734-2823813、0734-2823815,報名咨詢時間段為9:00-11:30、15:00-17:00;
監督舉報電話:0734-8866931,0734-2823817(衡陽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地址:衡陽市蒸湘區延安路22號2406室)。
附件1:2021年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doc
附件2:2021年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附件3:2021年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行政學院)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4: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中共衡陽市委黨校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