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半年浙江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4人公告
2021年下半年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船隊為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職責是為政府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提供船艇保障。
二、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數 |
專業要求 |
學歷要求 |
年齡 要求 |
其他要求 |
舟山市海洋行政執法大隊船隊 |
二副(助理船副) |
2 |
航海技術、海洋船舶駕駛、船舶駕駛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 |
1、持有國家海事局頒發的沿海航區二等(500-3000GT)及以上有效二副證書或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符合一級船舶等級要求的助理船副及以上有效證書; 2、具有3年及以上船舶駕駛職務船員任職資歷。 |
二管輪(助理管輪) |
2 |
輪機工程、輪機工程技術、輪機技術與管理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 |
1、持有國家海事局頒發的沿海航區二等(750-3000KW)及以上有效二管輪證書或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符合一級船舶等級要求的助理管輪及以上有效證書; 2、具有3年及以上船舶輪機職務船員任職資歷。 |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戶籍不限,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
4、本市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本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須出具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詳見附件2);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國(境)外學歷獲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8、相關資歷的時間計算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四、信息發布平臺:
1、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海洋行政執法局)網站(http://zsoaf.zhoushan.gov.cn)。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初審通過人員名單請關注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
2、報名材料:
(1)《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格式見附件1,填全個人簡歷、粘貼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片)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獲得者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崗位所需的其他報考材料。
3、報名方式:報名材料要求完整、齊全,報名者應對上述證明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有資料均需原件掃描成PDF格式,一并發送至單位報名郵箱290019419@qq.com,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
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崗位合格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資格復審
考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材料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審核由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
筆試主要測評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專業技能測試采用船舶實際操作或模擬操作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主要測評崗位所要求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等適崗性基本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環節。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30%合成為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的,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在前;若專業技能測試分數仍相同的,面試分數高的在前。若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
考試工作由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將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826001,監督電話:0580-2826269。
(三)應聘人員參加公開招聘,必須嚴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和相關安排,具體要求詳見《考生疫情防控須知》(附件3),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公告。
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