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臨湘市委組織部選調公告
中共臨湘市委組織部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通知
各鎮(街道)黨(工)委,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總支、支部):
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決定面向臨湘市各鎮(街道)及市直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到部機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人數
計劃選調工作人員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基本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事業心、責任感和組織紀律觀念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風優良,廉潔自律,有吃苦奉獻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有組織人事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副科職干部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
3.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
4.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現任鄉科級副職及以下或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5.試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符合公務員轉任和流動調配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5)與市委組織部、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的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6)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1年11月30日。
三、選調程序
1.報名。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工作時間)。12月10日下午5:30報名時間截止,之后不再接受報名相關資料。
報名地點: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市委大樓三樓315室),聯系方式:0730-3722208,聯系人:謝智勇。
報名者應提交報名登記表(需要本人承諾簽名、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報考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相關資格證書等)。
2.資格審查。市委組織部按規定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選調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3.筆試。筆試開考比例為1:3,若報名人數低于開考比例,則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筆試主要測試文稿寫作方面的能力。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
4.面試。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5.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6.考察。按照1:2的比例,分別取前2名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同時查閱核實本人檔案。
7.體檢。按照1:1的比例確定2名考察合格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作為選調人選,從進入考察范圍的其他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8.確定擬調人選。根據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綜合情況,提出擬調人選和崗位安排建議,提請部務會研究決定。
9.跟班試用。組織擬調人選到有關科室(中心、辦)跟班試用3個月。試用期結束后,將擬調人選跟班試用期間的綜合表現情況,提請部務會研究決定。如有跟班試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10.公示、調動和任職。對擬調人選在臨湘市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順利通過公示的,辦理調動手續。
中共臨湘市委組織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