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桃源縣紀委縣監委選調公告
桃源縣紀委縣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桃源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桃源縣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桃源縣紀委縣監委)決定開展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6名,分綜合類、執紀執法類、機關財務類三類職位。統籌在縣紀委縣監委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安排。其中:執紀類2名,綜合類2名,機關財務類2名。具體職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面向全縣實行公務員制度(含參照管理)的單位且已登記為公務員(參管人員)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滿足選調單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崗位工作經歷及其他要求;
4.現未擔任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現任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紀檢監察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報考機關財務類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6.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及以上,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含稱職)等次(除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當年年度考核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1年11月30日。
三、公開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人選、公示、試用、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報考者個人自薦與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方式:可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
2.報名注意事項:
網上報名的,將《2021年桃源縣紀委縣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其中“單位推薦意見”一欄需蓋編制所在單位公章),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在現工作單位滿1年以上證明材料等掃描上傳到指定電子郵箱(250213965@qq.com)。領取準考證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現場報名的,提供《2021年桃源縣紀委縣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在現工作單位滿1年以上的證明材料等。
3.報名時間:2021年11月30日-12月5日。
4.資格初審: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在規定時間內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確定筆試人員后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每個環節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隨時取消其資格。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在桃源縣人民政府網(https://www.taoyuan.gov.cn/)、桃源黨建網站(https://www.taoyuandj.cn/)公示。
5.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于2021年12月6日在桃源縣紀委縣監委三樓組織部(306室)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100分)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低于5:1的,經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否則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筆試范圍見附件1;筆試時間暫定為12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桃源縣人民政府網、桃源黨建網發布。
2.資格復審。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名推薦表原件、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其他材料等。
3.面試(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根據選調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報考人員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綜合計算,總成績相同的(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三位)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三)體檢。根據選調同一職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湘禁毒委〔2020〕26號文件執行,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四)考察。體檢合格者為考察對象。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2次。考察對象進入考察后、調動前,不得提拔職務或晉升職級。
(五)公示與試用。體檢、考察合格者,經桃源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報縣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確定為擬試用對象。在桃源縣人民政府網、桃源黨建網發布公告。對擬試用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試用人員到相應崗位試用,試用期1個月。
(六)辦理轉任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轉任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四、相關要求
整個選調工作在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桃源縣人大、縣紀委縣監委干部監督室的監督下開展。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執行。
附件1:2021年桃源縣紀委縣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桃源縣紀委縣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x
中共桃源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桃源縣監察委員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