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永州市零陵區部分區直單位選調11人公告
永州市零陵區2021年部分區直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等規定,經報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我區部分區直單位擬面向全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為切實做好本次選調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的單位有區委辦、區政府辦、區紀委監委、區委宣傳部、區委巡察辦、區委黨史研究室、區統計局普查辦公室,共計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區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人員(區管干部不納入選調范圍),職級為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遵紀守法,責任心和保密意識強。
2.符合具體崗位學歷、學位、年齡、專業及相應資格條件。具體職位及要求詳見《零陵區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4.學歷必須為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應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5.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可計算在內)。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4.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與所報考單位干部職工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經歷、服務期限時間計算截至2021年11月30日。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分為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與調入等程序,具體如下:
(一)發布選調信息
在零陵新聞網、零陵組工網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各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
3.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
4.報名審查資料
(1)《2021年零陵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本表須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區委編辦審核并加蓋公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3)如有能體現自己專業能力的資格證書或文稿作品等可作為參考資料提供。
(4)報考人員必須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由區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委參與監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1.筆試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筆試側重測試文字綜合能力。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開考比例:各職位按選調名額與報考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達不到最低規定比例的,則相應核減選調名額。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被取消的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3)筆試準考證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考前3日到選調單位人事管理部門領取《筆試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選調職位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入圍對象。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而造成選調崗位人數達不到選調計劃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公告發布后不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未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缺考。
招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當場公布。
(四)體檢
以選調計劃數為基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含復檢)由各選調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如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遞補不超過兩次。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實行等額考察。主要對入圍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文字水平、專業能力、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六)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零陵新聞網、零陵組工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七)試用與調入
擬選調人員,到選調單位跟班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人事、組織關系不變,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放。試用合格后按照程序辦理轉任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五、其他
未盡事宜由零陵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組織部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