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中心人才招聘派遣(Ⅰ類)人員的通知
關于公開招聘吉林大學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中心人才派遣(Ⅰ類)人員的通知
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吉林大學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中心人才派遣(Ⅰ類)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管理輔助崗 1名
二、基本條件及崗位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
2.熱愛并熟悉學生就業相關工作,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能力,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善于合作;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
4.擁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夠熟練使用各種辦公設備、軟件;
5.年齡原則上應為30周歲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人員需將以下資料的壓縮文件包發送至mzy@jlrc.com.cn,壓縮文件包應命名為“人才派遣應聘+姓名+最高學歷”(文件大小須小于10MB),無需現場報名。
1.填寫《吉林大學招聘人才派遣人員(Ⅰ類)報名表》(附件),本人簽字、粘貼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后掃描成PDF文檔,文件名為“報名表+姓名”。
2.全部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下載的相關學歷認證報告(以上材料均需制作為PDF文檔,圖文清晰可辨,分辨率小于等于300dpi為宜)。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于100KB),文件名為本人姓名。
4.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16:00,提交材料不齊全者視為放棄報名。
(二)資格初審
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根據崗位要求和基本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電子版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通知審查合格人員參加復審。
(三)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全部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提供在讀證明)等材料,到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資格現場審查。對于學歷及專業與所填《吉林大學招聘人才派遣人員(Ⅰ類)報名表》(附件)不符的或有其他隱瞞、虛報個人真實情況的,將取消其應聘資格。招聘工作小組通知復審合格人員參加招聘考核。
(四)考核內容和形式
1.筆試
(1)應聘人員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能力、綜合知識等。
(2)根據筆試成績,按照一定原則和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2.面試
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中心招聘考核工作小組對通過筆試應聘人員集中面試。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綜合能力素質、崗位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招聘考核工作小組通過票決的方式推薦擬聘人選。
3.公示
根據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吉林人才網(www.jlrc.com.cn)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擬聘人選報校人力資源處審查備案。
四、有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Ⅰ類)人員,按照勞務派遣方式進行管理,所聘人員不納入事業編制,不享受吉林大學事業編制福利待遇。薪資待遇參照吉林大學相關標準執行,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二)人才派遣(Ⅰ類)人員的黨、團、工會關系,按照中央及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受到不得報考處理并仍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有上述情形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要與事實相符,如有隱瞞、偽造、弄虛作假,一切責任自負。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如果應聘人員已上崗,勞務派遣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五)嚴格執行國家對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定的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疫情防控要求
進行復審和參加考試人員,首次入校的,應當提供48小時內核酸陰性結果,無疫情地區行程的綠色健康碼,24小時內吉祥碼,健康承諾書等方可入校;非首次入校的,提供無疫情地區行程的綠色健康碼進校。在校復審和考試期間,參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吉林大學疫情防控辦相關要求。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馬老師
聯系電話: 0431-85611128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