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張掖山丹縣直事業(參公)單位選調47人公告
關于山丹縣2021年縣直事業(參公)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縣直事業(參公)單位干部隊伍結構,加大基層干部培養選拔力度,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甘肅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號)等政策法規,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鄉鎮基層(不含教育)公開選調47名優秀年輕干部,補充到縣直事業(參公)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開選調職位(崗位)及名額
1.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6名;
2.公開選調科級以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1名。
公開選調職位(崗位)、名額及報考資格條件詳見《山丹縣2021年縣直事業(參公)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崗位)簡表》
二、公開選調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
1.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對象為我縣鄉鎮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SY202127專技崗位公開選調對象為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其他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對象為我縣鄉鎮政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SY202131專技崗位公開選調對象為其他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
(二)公開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報考縣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須具有5年以上鄉鎮基層公務員工作經歷(2016年11月19日前錄用為公務員,以錄用文件為準);報考縣直事業單位須具有2年以上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含2020年服務期滿考試安置到鄉鎮事業單位的各類項目人員);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年度考核結果沒有基本稱職(合格)以下等次;
5.符合公開選調職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19日,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9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不得報考與選人部門、單位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3日—11月24日,共2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山丹縣新城區縣政府統辦一號樓527會議室,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組織進行。
2.報名方式。采取報考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每個報考人員按照《公告》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可自愿報考1個職位(崗位)。
3.報名時須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1)本人所在鄉鎮黨委或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參加工作錄(聘)用文件復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二吋藍底彩色照片(2張);
(5)填寫《山丹縣2021年縣直事業(參公)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考人員須對提供證件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公開選調資格,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公開考錄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的年齡、學歷、專業、身份及干部(人事)檔案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結果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照《公告》規定程序參加公開選調。
本次公開選調各職位(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的比例要達到3:1及以上,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崗位),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3:1的比例對應減少或取消公開選調計劃。
四、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筆試的方式組織進行。
(一)筆試科目與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領取準考證時間:2021年12月3日。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筆試工作結束后,各招聘職位(崗位)按照筆試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確定體檢對象時,若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通過加試(筆試)方式,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末位體檢對象。體檢對象確定后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體檢標準。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必要時進行復檢,結論以復檢為準,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體檢資格,所空缺職位(崗位)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工作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組織進行考察工作,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情況,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縣直事業(參公)單位。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鄉鎮黨委、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要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人事)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現檔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現象,一律取消本次公開選調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棄考察資格,所空缺職位(崗位)不予遞補。
七、確定擬選調人員及辦理相關手續
(一)確定擬選調人員
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選,縣公開考錄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公開選調的人選,取消公開選調資格,所空缺職位(崗位)不予遞補。
八、組織實施及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在縣公開考錄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相關信息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或其他形式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
中共山丹縣委組織部
中共山丹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山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山丹縣2021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簡表.xls
附件2:山丹縣2021年縣直參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簡表.xls
附件3:山丹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4:所在鄉鎮黨委或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