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紅河衛生職業學院事業單位招聘高學歷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學歷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學院的辦學規模、課程和崗位設置等需求,報經紅河州教育體育局、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組織實施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學歷專技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程序規范,嚴格把關。
二、招聘崗位和待遇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學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工資待遇:
招聘崗位為紅河州事業編制崗位,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三、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專業素質過硬;
4.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為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6.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紅河人才網(網址:www.hhzrc.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2021年12月1日—12月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在紅河衛生職業學院正門口進行現場報名。
地址:云南省紅河州蒙自市銀河路南延長線小新寨水庫旁。
(三)報名所需材料
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學歷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報告。相關證件需向審查人員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帶所需材料現場報名。
(四)報名資格審核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面試
2021年12月11日上午8:00在紅河衛生職業學院(蒙自市銀河路南延長線小新寨水庫旁)正門集中。2021年12月11日上午8:30不到者取消面試資格。
1.抽簽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12月11日上午8:40。
地點:蒙自市銀河路南延長線小新寨水庫旁紅河衛生職業學院南教學樓候考室中進行。
2.面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12月11日上午9:00。
地點:蒙自市銀河路南延長線小新寨水庫旁紅河衛生職業學院南教學樓。
具體安排詳見下表:
3.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專業問答的方式進行。由參加本崗位隨機抽簽產生的第1號面試考生作為抽題的代表,當全部考生的面在備選題中隨機抽取一套題,同一崗位考生均提問同一套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素養、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應變能力等。面試時間為15分鐘。
4.面試計分辦法
面試總成績為100分,考官按評分標準進行評分,評分總和的平均分值為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面2位數。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六)成績公示
面試結束后,將面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網址:www.hhzrc.cn)進行公布,根據崗位招聘數,如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情況,以加試后的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七)面試紀律
1.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單到考點報到并按抽簽號參加面試。未按時間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考生在等待面試期間,要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到指定地點侯考,不準高聲喧嘩,不得參加面試旁聽。面試完畢后,不得將面試試題內容泄露給其他考生,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3.嚴禁考場內使用電話、傳呼、手機等通信工具,一經發現,當場取消面試資格,不記錄面試成績。
4.考生應試時只能報本人抽簽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的姓名等內容。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及相關規定。
(八)體檢與考察
1.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結合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體檢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考察的,如該崗位在體檢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在體檢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2.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體檢、考察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該崗位在體檢、考察其中一個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3.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審批聘用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用工合同(協議)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合同(協議)材料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審批手續原則上于2022年1月31日前基本完成。
4.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如該崗位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按同崗位考生考試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該崗位在體檢、考察、公示其中一個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分別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五、紀律要求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為維護面試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協對面試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考生若發現考官或工作人員有違反工作規定和程序的,可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因個人檔案缺失或原聘用單位勞動關系糾紛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辦理手續的,后果自負。
(四)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考察、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須在聘用前取得。
(八)本次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21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
(九)按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須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健康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現場報名、面試及后續招聘環節均須持健康碼進場。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做好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測,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
到過國內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提供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并進行至少4次(第1、4、7、14天)核酸檢測,解除隔離后憑解除隔離證明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可參加面試。到過國內中風險地區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3天內2次(每次至少間隔24小時)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員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發熱者,不得參加此次招聘。
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面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對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舉辦本次招聘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本公告由紅河衛生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人:張老師鄒老師
電話: 0873-3057506
附件1: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學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doc
附件3: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學歷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紅河衛生職業學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