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福州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公告
2021年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協調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著力構建以‘企業+勞動者’需求為主要導向的勞動關系公共服務體制”要求,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深化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綜〔2020〕7號)和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號)精神,按照《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勞動關系協調員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勞〔2021〕14號),結合工作實際要求,現決定招聘1名勞動關系協調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勞動關系協調員公益性崗位,招聘1人。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或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三、崗位薪酬待遇
1. 勞動關系協調員公益性崗位列為A類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收入約為3317元/月。
2. 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后薪酬標準相同。
四、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五、工作職責
勞動關系協調員在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服務崗位負責勞動合同、薪酬管理、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以及培訓指導、合規指引、矛盾調處、創建和諧勞動關系活動指導等相關工作,落實各項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任務,并為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勞動關系公共服務。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倉山區政府網站和街道基層勞動保障平臺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2021年11月11日—29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1日—2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各街道基層勞動保障平臺應根據招聘要求,積極動員推薦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就近報名,經初審后將報名材料及時報送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也可自行到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
聯系地址:倉山區下渡街道江邊洲路1號美墩苑3號樓一樓106室,聯系電話:0591-83467271,聯系人:郭雄。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學籍在線檢驗報告、《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可前往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4.資格審查: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經審核后,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情況,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
(四)公示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倉山區政府網站和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社區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將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上報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備案。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聘用及備案
1.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符合要求的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關系協調員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并委托其依規申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依法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參加工傷保險。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的報名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材料報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福州市倉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