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武定縣醫療保障局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公告
武定縣醫療保障局公開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按照《楚雄州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社會監督員制度(試 行)》要求,為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社會監督機制,形成多方聯動、社會參與的醫療保障監管新格局,共同規范醫療保障領域行為,樹立行業正氣,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現公開選聘武定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以下簡稱“社會監督員”)。
社會監督員,是指由醫療保障局聘任、依照《楚雄州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社會監督員制度(試 行)》賦予的職責、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社會監督的志愿者。社會監督員不屬政府執法人員和技術崗位專職人員,不領取薪酬。
一、報名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心社會公益,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心和正義感;
(二)本縣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年齡18周歲至60周歲(特殊情況可以放寬到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熟悉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其中具有醫藥、法律、信息、審計、財務方面工作經歷者優先;
(四)自愿參加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工作,自覺接受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指導和工作安排;
(五)具備與履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職責相適應的健康狀況和綜合素質能力;
(六)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先進模范人物、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優先考慮;
(七)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以下簡稱定點醫藥機構)、參與集中采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工作人員及近親屬除外;
(八)無違法犯罪、不良信用記錄及黨紀政紀處罰記錄。
二、工作職責
社會監督員主要工作職責包括:
(一)對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執行醫療保障政策、提供醫療保障服務、使用醫療保障基金,以及參保人員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等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反映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紀、違規、違約行為,提出合理、公正、客觀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全縣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醫療保障基金管理過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行為進行監督;
(三)宣傳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醫療保障知識;
(四)廣泛聽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會各界對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建議;
(五)聽取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經辦機構關于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況的通報,對醫療保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三、社會監督員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一)社會監督活動應當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不得以社會監督員身份從事與社會監督無關的活動;
(二)客觀公正開展社會監督活動,不得利用社會監督員的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在社會監督工作中接收或索取財物;
(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社會監督活動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不得泄露參與監督活動所獲知的過程性信息和未經確定的政策、案件信息;
(四)社會監督員在監督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在與被監督對象之間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監督公正實施時,應當回避;
(五)其他應當遵守的公序良俗和紀律規定。
四、社會監督員應遵守的管理
縣醫療保障局建立社會監督員庫,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兩年公開征集一次社會監督員。社會監督員聘用期限為兩年,聘任到期后,在本人愿意、條件符合的情形下,可予以續聘。縣醫療保障局每年至少召開1次社會監督員會議,報告監管工作情況,聽取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建議;不定期組織社會監督員會議,交流經驗、探討問題,開展醫療保障政策培訓,反饋問題線索辦理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等。
五、報名方式
填寫《武定縣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報名表》(附后),可通過以下方式報名:
郵寄或送達地址:武定縣獅山鎮靜云街6號武定縣醫療保障局201室 郵編:651600
聯系人:楊春花
聯系電話:0878-8878408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1月16日
醫療保障,你我同享;基金安全,人人有責。守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你我齊參與,歡迎踴躍報名。縣醫療保障局將根據聘任條件,結合報名人員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年齡和健康狀況等情況進行選聘。
武定縣醫療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