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市衛生健康局招聘專職衛生監督協管員18人公告
文山市衛生健康局公開招聘專職衛生監督協管員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9〕58號)、《云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通知》(云衛監督發〔2020〕8號)、《文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州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文衛健發〔2021〕5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本市衛生監督協管隊伍建設,提高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能力和水平,經文山市衛生健康局研究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衛生監督協管員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
專職衛生監督協管員18名(屬編外人員,按合同制進行管理),男女各9名,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二)崗位職責
主要負責開展全市食源性疾病及相關信息報告、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公共場所衛生巡查、醫療衛生巡查、職業衛生巡查,協助衛生健康監督執法人員開展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完成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衛生監督協管工作。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材料撰寫和邏輯思維能力,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性傳染病。男性身高要求在1.6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55米以上。
4、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11月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具備word、Excel、PPT等現代辦公軟件操作使用技能。
5、在同等條件下,具有文山州內戶口,醫學類、文秘類、法學類專業人員,有衛健系統辦公室及衛生監督工作經驗者優先聘用,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二)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
1、各級財政供養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以往各部門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吸毒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辦法及程序
按照“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筆試、面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聘用由文山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
(一)公告發布
文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ynwss.gov.cn/index.htm)、文山市融媒體中心等平臺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6日。
2、報名地點及聯系人:文山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辦公室(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龍歡路67號衛生綜合樓6樓)。聯系人:屈用云,聯系電話:0876-3050019。
3、報名要求:應聘人本人攜帶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詳見附件)、近期免冠五寸彩照2張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4.資格審查:嚴格審查報名人員資格,報名人員須對所出具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試
1、考試方式:招聘方式為筆試、面試,由文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組織負責。考生憑《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范圍為公文寫作、《行政處罰法》(最新版)、《衛生行政處罰程序》、《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5—8分鐘。面試主要測試適應崗位要求的認知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儀容儀表等。筆試、面試滿分各100分,各占比50%測算為最終得分。
2、筆試開考不受報名人數限制,考試時間及地點、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并于面試前30分鐘進入候考室。
4、面試人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當場宣布,考生簽字確認。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
擬聘用人員由文山市衛生健康局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擇優錄用。
(五)體檢及政審
擬聘用人員到指定公立醫療機構進行健康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者,由應聘人員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六)遞補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或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若有體檢、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政審的應聘人員,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文山市政務網公示。公示時間:筆試成績、面試及綜合成績、擬聘用人員的公示期分別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文山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聘用,試用期為2個月,到崗時間另行通知。擬招聘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文山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報到,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在工作期內不服從管理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按有關程序給予解聘。
四、福利待遇
錄用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試用期間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為40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五險),錄用后食宿自理。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876-2835131(文山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
本公告由文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76-2835162(政策法規與職業健康監督股)
文山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