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懷化新晃侗族縣招聘公告
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員結構,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中共新晃侗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紀要》(〔2021〕4號)文件精神,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相關事宜進行公告。
一、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具體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間出生)。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5.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
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參照《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有吸毒史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
8.本縣全額撥款工作人員;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除2021年應屆博士研究生放寬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可先行報考外,其他人員均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學歷。
三、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報名事項及要求
(一)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報名網站https://bm2020.zrpta.com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
(三)網絡報名時間:2021年11月 17 日-11月24日(上午9:00-下午17:00)。
(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12月 6 日至12月7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五)報考人員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
(六)本次考試采取誠信報考,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表,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縣招聘辦公室聯系咨詢。
(七)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八)報考限新晃戶籍崗位的,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報考人員在公告發布之日前或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為新晃縣;2、報考人員的配偶在公告發布之日前的戶籍所在地為新晃縣。報名時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九)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的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時,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至1:2比例開考,調整或核減招聘計劃。該崗位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此次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五、筆試
1.筆試內容:見《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筆試內容不指定教材。筆試總分100分,考公共基礎知識加專業知識的崗位,筆試成績中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30%,專業知識成績占70%。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筆試時間:2021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六、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2.資格審查對象。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審查。
3.資格審查內容。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崗位所需資格證等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4.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如出現某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才能入圍體檢。
八、成績合成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總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九、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因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3〕2號)文件執行。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標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因不參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現空缺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遞補不超過一次,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十一、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暫緩做出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用人單位對新錄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終止人事關系。聘用后,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用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要求調動(同類鄉鎮之間調動不受限制)。
十二、疫情防控
應聘人員嚴格按照《關于加強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號要求,做好防疫期間自我防護工作,進入資格審查和考試等現場時需提供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佩戴口罩,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配合做好體溫測量和主動出示綠色健康碼及行程碼。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資格審查、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十三、相關事宜
1.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2.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通知等事項,在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m.xinhuang.gov.cn/)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3.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或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4.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相關政策新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5—6222576
附件1: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第二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