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張掖市就業服務中心招聘20人公告
張掖市就業服務中心關于公開招聘疫情防控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為積極應對當前突發疫情對我市造成的影響和沖擊,切實幫助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甘肅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號)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疫情防控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1.招聘崗位:市直單位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保潔環衛、防疫消殺、巡查值守崗位20個。
2.崗位要求: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服從工作安排,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工作認真,有較強的責任心。
3.服務期限:2021年11月-2022年4月。
二、招聘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符合招聘單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失業人員: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大齡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4.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可以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城鎮失業人員;
5.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城鎮居民(含高校畢業生);
6.因失去土地落戶在城鎮的失業人員;
三、薪酬待遇、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照本用人單位有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和考核。
聘用期間,公益性崗位聘用的就業困難人員,按照政策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為1720元/月,社會保險補貼包括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771.45元/月),由用人單位按月向市人社局申請補貼資金。
補貼期限: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服務期限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6個月服務期滿,聘用人員自動退出城鎮公益性崗位。
四、工作地點
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根據甘肅省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2.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或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有違規違紀行為的,用人單位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協議。
3.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要服從用人單位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換崗或不按時報到上崗,不按時上崗、違紀或不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被辭退或解除聘用協議的人員,公益性崗位不再重新安置。
六、招聘方式
臨時城鎮公益性崗位采取電話報名、用人單位考核、面試等方式確定上崗人員,經認定、核查、公示(公式時間為3天)后統一聘用。
七、報名
有就業意愿、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通過電話申請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6日-8日
聯系人:李玉琴 18293663867 蔡玉琴 13689328278
張掖市就業服務中心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