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寧波慈溪市教育局招聘職高優秀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30人公告
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2年職高優秀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公告
根據慈溪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職高優秀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校及計劃數
招聘學校、崗位、指標,專業、學歷等要求和聯系方式等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專業課教師:
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⑵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畢業研究生。
2.實習指導教師:
大專及以上學歷,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省級及以上技術能手;②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隊成員;③在大學期間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普通高校大學生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榮譽;④在大學期間獲得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普通高校大學生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榮譽;⑤指導學生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優秀指導教師。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遵守社會公德,品行端正。
3.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師工作。
4.具有教師職業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對應的專業技能,口頭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5.身體健康,符合教師所必備的身體條件。
6.年齡30周歲以下(1991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7.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8.具備同報考崗位相對口的專業(附件1)。有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崗位必須同時符合相關要求。
9.非2022年應屆畢業的在校生、事業編制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0.報名時與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尚在勞動合同期內(或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上午10:00。報考者填寫《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2年職高優秀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于11月17日上午10:00前發送到相關學校的郵箱(見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未進行網上報名的,不接受現場確認。報考者只能申報其中一個招聘崗位,不得兼報,一經報名不能改報,多頭報名的取消報考資格。
2.現場確認
時間: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地點:慈溪職業高級中學報告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9號)。報考人員佩戴口罩,憑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2年職高優秀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報名登記表》、“甬行碼”或“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等,通過現場體溫檢測后進入確認場地。其他人員謝絕進入。
報考人員應本人參加現場確認。參加現場確認需要攜帶的材料有:《健康申報表》《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2年職高優秀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已獲取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2022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生證、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在高校就讀期間表現優秀的可自愿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學生干部或獎學金或學習成績證明或發表過的學術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間獲得的榮譽和獎勵證書、發表的論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3.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按符合報名條件的實際人數參加考試,其他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未進行現場確認或現場確認未通過的,報名無效。
4.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填報不實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等情況,則成績無效,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二)考試
1.初試
通過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參加初試。初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理論、專業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初試不合格者淘汰。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
初試時間:2021年11月20日上午8:30開始。地點:慈溪職業高級中學(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9號)。
2.復試
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按每個招聘崗位指標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復試對象。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的全部入圍,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入圍。復試分為專業能力測試和教學能力測試。報考實習指導教師的只參加專業能力測試。
測試時間、地點:初定2021年11月2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初試后通知)。
⑴專業能力測試分兩類。報考專業課教師的測試專業知識,測試方法為筆試。筆試后,按筆試學科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參加同一學科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則以60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若參加同一學科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則以平均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但進入教學能力測試的筆試成績不低于51分(60分的85%)。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報考實習指導教師的測試專業技能操作,專業技能操作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報考實習指導教師的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成績相同,則以報考人員最高學歷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學歷仍相同,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確定排位。
⑵教學能力測試方法為試講。試講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理念、教材教法、學生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教學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報考專業課教師的,在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的50%與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相等的,以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相同,則以報考人員最高學歷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學歷仍相同,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確定排位。
(三)體檢
體檢時間:2021年11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與測試成績同時公布,體檢費自理)。
根據各崗位招聘指標,按總成績(報考實習指導教師的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操作)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合格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若有放棄簽訂就業協議書者,則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后續考察等環節不合格,則協議自行解除。
(四)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考察方式為查閱檔案、了解在校期間表現。考察開始前放棄聘用,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操作)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確定為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8.根據有關規定有不宜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如戶籍性質仍為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聘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聘用人員戶籍所在地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且不再辦理農轉非手續的除外);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規定
1.聘用人員憑畢業證書和報到證辦理錄用報到。聘用人員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其中2022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研究生不能同時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或認證證書不符合招聘要求)、逾期不報到的、不服從教育局統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試聘期。試聘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非師范類聘用人員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3.至少在聘用學校服務滿五年。
4.考試成績等有關信息在考試現場公布。
5.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規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選聘的,領導干部應當按《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6.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中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名信息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遞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教師資格證書為非正常渠道獲取的;偽造、編造、涂改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以及其他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7.我市教育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教育部門無關。
8.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574-63938062、0574-63919012。
咨詢電話:0574-63919018、63919021。
六、防疫要求
1.本次選聘將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2.入境人員和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未按要求完成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的,或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的,不得參加考試。
3.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甬行碼”或“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且到訪地右上角無*號標記以及現場測溫37.3℃以下(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另外14天內有省外來慈返慈的,還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5.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在考試入場前交給考務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慈溪做好準備。
慈溪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2年職高優秀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計劃表.docx
附件2: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2年職高優秀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