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新鄉市輝縣市總工會選聘22人公告
2021年輝縣市總工會公開選聘社會工作人員公告
經輝縣市委、市政府同意,2021年輝縣市總工會面向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自籌自支人員公開選聘2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本次選聘工作人員22名。
二、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在我市有人事手續且正常上班的自籌自支人員。
三、選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服從組織安排,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選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選聘紀律行為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四、發布信息
選聘前,由輝縣市人社局發布選聘信息。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日- 1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報名方式及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輝縣市勞動司法大廈513房間.
3.報名辦法:
(1)報名人員需持第一學歷到最高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如果專業崗位報名人數少于選聘計劃比例2:1時,可由選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取消、調劑選聘計劃。
(3)報名人員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2張,填寫《2021年輝縣市總工會公開選聘社會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4)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聘工作的全過程,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對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凡發現報名者與選聘專業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如在上崗后發現有提供虛假材料的,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試(滿分100分)。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綜合知識和材料作文。
2、面試。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用人員的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心理素質、職業素質等能力進行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照選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在同選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可爭取或調劑名額,未能實現的,依照學歷高低,專業對口程度、獲獎情況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仍不能確定時,通過加試按成績高低聘用或由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以審查考生檔案和實地考察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并進行資格復查。
九、公示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培訓、聘用及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分為基本工資和社會保險補貼兩部分,基本工資標準為1800元,參保時間從上崗之日算起。
(一)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社會保險和公積金費用的單位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
(二)就業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用人單位與選聘人員協商一致后,續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咨詢電話: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監督電話: 0373-6233957
本次選聘由市公開選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輝縣市公開選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