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恩施州宣恩縣招聘美術教師1名公告
2021年宣恩縣第二次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 號)、《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針對性時效性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76 號)、《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20〕4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州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1〕11號)等文件要求,為滿足用人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對象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美術教師1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宣恩縣2021年第二次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2021屆公費師范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條件
報考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詳見《宣恩縣2021年第二次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enshi.gov.cn)面向社會公布,并在宣恩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e.gov.cn/)進行轉載。
(二)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8日12: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址:湖北省宣恩縣教育局1棟411室)。截止10月28日12:00未到達報名現場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3.所需材料: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根據所報崗位如實、完整填寫《宣恩縣2021年第二次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以上證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為身份證、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
4.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1)報名所需學歷學位等資料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審核考生專業資格條件以公告中招聘崗位所列專業類別、具體專業名稱為準。報考崗位設置專業類別的,依據《湖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或教育部現行的專業目錄設定,未納入參考目錄的專業,按專業相關性確定所屬類別。
(3)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初審、復審、體檢、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驗明身份等環節中,都將會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聘用資格。請考生認真對照公告確認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理性報考,誠信報考。
五、招聘方式
采取雙向選擇方式。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實施??忌毎匆笸瓿扇矿w檢項目,未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規可延遲體檢的,按醫囑實施體檢,體檢結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規實施下一招聘環節的工作。體檢費用由受檢考生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復檢,復檢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復檢只安排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擬聘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表現、擬任崗位資格、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熘?,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確定擬聘人員
確定擬聘對象應堅持公平、競爭、擇優原則,由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黨組(委)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八、公示和備案
專項招聘完成后,將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州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根據備案審查情況,擬聘對象在州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擬聘對象有異議的,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
九、聘用管理
用人單位以州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的具備聘用資格人員文件為依據,辦理人員編制、崗位認定、聘用合同、工資待遇簽訂等人事聘用手續。用人單位對專項公開招聘人員實行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對放寬條件招聘的人員,用人單位可在聘用合同中約定3-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用人單位與專項公開招聘人員可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與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
十、防疫措施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一、違紀違規處理
對考生在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執行。
十二、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或宣恩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e.gov.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結果公示發布網站,宣恩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e.gov.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718-5848929、0718-5820061
監督舉報電話:0718-5848929
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宣恩縣2021年第二次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宣恩縣2021年第二次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