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河源市市直有關學校招聘教師公告
河源市市直有關學校2021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做好河源市市直有關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河源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河府〔2021〕43號),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河源市市直有關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薪酬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要求具體詳見附件。
(二)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四)符合條件的駐河部隊隨軍家屬。
(五)年齡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6年10月9日后出生)
(六)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軍人隨軍家屬工作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點:河源高級中學;地址:廣東省河源市江東新區東環路河源高級中學體育館(碧桂園對面)。
3.報名所需材料(原件現場審查后退回,只留復印件):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打印版,A4紙雙面打印(報名表要有個人近期相片);
(2)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學歷證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隨軍家屬相關佐證材料。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張。
(4)招聘崗位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4.其他事項:
(1)現場報名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進入現場報名,應主動出示“粵康碼”“行程卡”等綠碼,接受體溫檢測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二)考試
1.考試形式:筆試+面試。
(1)筆試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筆試試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命制,不指定考試用書。
(2)面試對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擬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形式:試講。
(3)考試合格分數線:
①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節;試講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②考試最終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3.考試時間和地點
另行通知。
4.成績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部門集約”——“河源市教育局”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所有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當日公布面試成績。
(三)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市教育局組織考生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四)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河源市政府門戶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控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行程卡未顯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及重點關注地區,且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攝氏度的,方可進入現場報名;從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縣(區)或重點關注地區返回的應聘人員,還需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可進入現場報名。
(二)應聘人員需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報考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考試、體檢、聘用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三)聯系方式。咨詢電話:0762-3389677;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
附件:
河源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