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選調工作人員8人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1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更好地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公開選調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8名,到廳直屬參公事業單位海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任職。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嚴守紀律和規矩,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學歷學位和專業技術資格等方面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土木類、建筑類(含城鄉規劃)、房地產類、工程管理類等相關專業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2)具有土木類、建筑類(含城鄉規劃)、房地產類、工程管理類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同時具備建筑工程系列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土木類、建筑類(含城鄉規劃)、房地產類、工程管理類等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同時具備建筑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建筑工程注冊類執業資格。
(4)具有土木類、建筑類(含城鄉規劃)、房地產類、工程管理類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擔任過市縣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0月22日之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2021年10月22日)。
6.身體、心理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及相關規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試用期未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海南日報》、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http://zjt.hainan.gov.cn/)、南海網(www.hinews.cn)等媒體上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截止。
2.報名方式:通過網上郵箱報名,郵箱地址為:cyrcgzc_szjt@hainan.gov.cn,郵件標題為“姓名+手機號”。
3.報名資料:(1)報名表(請從網站下載,須單位同意報名并蓋章);(2)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正反面;(3)學歷學位證書;(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5)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照片);(6)近三年工作總結(1000字左右);(7)建筑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建筑工程注冊類執業資格證書;(8)本人認為可以證明自身能力素質的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資料電子版照片為JPG格式,掃描件為PDF格式,報名表和近三年工作總結同時提供word電子版。
(三)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甄別和篩選,擇優確定一定數量的報名人員參加面試,并以電話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未進入面試名單的以短信方式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選調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邏輯思維、個性特征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前對面試人員報名材料的相應原件進行復查。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按面試情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和政審,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內容。
(六)辦理調動手續
綜合報名者面試、體檢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錄用,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5349931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