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16人公告
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規定,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決定面向博士研究生、2022屆本科及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計劃招聘學科教師共16名。本次招聘單位幼兒園為適當補助事業單位,其他均為全額補助事業單位,學校均位于臺州市區。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1.臺州教育網(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欄目)及臺州教育微信公眾號;
2.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zjtz.gov.cn/“事業單位招聘專欄 ”);
3.浙里辦APP(臺州市→臺州掌上教育→“教師招聘”)。
其中,臺州教育網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指定平臺。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考試
1.網絡報名及考試
(1)網絡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12:00,應聘者登錄臺州市教育局教師招聘報名系統(http://recruit.tzedu.net.cn)進行報名。
(2)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后,我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默認報考人員本人所填信息真實性。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2021年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我局將在臺州教育網公布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
(3)資格復審:
①時間地點:2021年10月17日12:00-14:00,浙江師范大學開放學院201室。
②材料準備:報名者需到場提供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可由所在高校出具證明)、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證明、報名所需榮譽證書(或有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材料按序整理成冊)。
③疫情防控: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體溫正常的考生需提供浙江省健康綠碼、14天行程綠碼(有省外行程經歷的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校。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不得進校。從開放學院西門進,金華市婺城區北山路285號。
同一崗位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如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則該崗位不開考;博士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4)考試
①時間地點:
2021年10月17日14:30開始,浙江師范大學開放學院(疫情防控要求同“資格復審”環節)。
②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為面試。面試由模擬上課和答辯組成(其中數學、物理、體育、學前教育4個學科還需進行技能測試),由考核組評委量化打分,滿分為100分(保留2位小數)。各項考核占比見附件1,任一單項考核最低合格分數為75分,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5)空余崗位發布:浙江師范大學現場招聘工作結束后,如有崗位空缺,我局將于10月19日在局網站及微信公眾號上及時發布公告。
2.高校現場補報名及考試
(1)高校現場補報名
2021年10月20日,9:00-12:00,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223室(受疫情防控影響,學校實行封閉管理,所有線下招聘活動僅對校內學生開放)。
(2)資格審查:報名者需提供的報名材料請參考本公告“網絡報名及考試”“資格復審”環節。
(3)考試
①時間地點:
2021年10月20日14:30開始,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2樓。
②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請參考本公告“網絡報名及考試”“考試”環節。
(三)體檢與考察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考察人員,人員名單將在臺州教育網予以公布。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教育教學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市教育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察工作結束后在臺州教育網和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榮譽(或成績)等有關證書或證明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應當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變更戶籍(如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三、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我局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若有崗位出現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或違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遞補,最多遞補1次;若有個別崗位未能開考,在符合該崗位報考條件情況下,可在已開考的同一學科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補錄,最多補錄1次。
4.
四、咨詢和監督
1.咨詢聯系
臺州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人:李老師、王老師,聯系電話:0576-88582150/81818917;
傳真:0576-88582035。
2.監督
臺州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76-88582016;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臺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臺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