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茂名市特殊教育學校招聘教師43人公告
2021年茂名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規定和《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特殊教育公平融合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茂名市特殊教育學校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3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茂名市特殊教育學校是茂名市教育局直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學校創辦于1985年,是茂名地區一所集康復教育、文化知識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于一體的綜合性特殊教育學校,教育對象為聽力和智力殘障的少年兒童。學校座落于美麗的小東江畔龍山路北側,學校環境優雅,辦學設施齊全。2008年創辦了第一屆聾人高中。目前學校設有聾教部、智障部2個教學部,在校生548人,教職工86人。辦學30多年來,學校一直堅持“有愛無礙、教育康復、育殘成才、和諧發展”的辦學理念和“一切為了殘疾兒童的成長與發展”的辦學宗旨,牢固樹立“特色立校、特色強校”的觀念,努力辦讓家長滿意、社會放心的優質特殊教育學校。學校辦學成績顯著,先后被評為茂名市一級學校、“廣東省助殘先進集體”、“廣東省三項康復工作先進單位”、“茂名市工人先鋒號”、“先進基層黨組織”、“茂名市先進集體”、“全國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等。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及德才兼備原則。
三、招聘崗位
教師43名,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師德,具有健全、陽光的性格,善于溝通的能力;
2.熱心特殊教育事業,關心殘障、智障學生,具有輔導殘疾智障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和長期從事殘障學生安全監管及心理撫慰的能力;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應聘人員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1日、22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茂名市教育局辦公樓副樓一樓大廳。地址:茂名市官山五路6號大院。
4.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5.報名時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①《2021年茂名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核驗完畢退還原件,復印件須在正面空白處簽名)。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本科學歷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6.資格審查。市教育局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及報名資料現場進行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現場發放筆試準考證。
(二)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委托他人代報名的,還需提供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2.年齡年限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均包含當天;
3.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填報虛假信息、提供不符合報考條件資料或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本科學歷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現場提供政策加分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5分。
6.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方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學主管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及成績公布
1.筆試
報考人員須按照筆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根據按崗設考原則,筆試主要考查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報考人員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2.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可憑準考證進行查詢。
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統籌考慮本地區事業單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予以劃定。
(二)面試
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請入圍面試人員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違反面試規定的,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面試采取試教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職業認知、心理素質、教學實施、語言表達、儀表儀態、教學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以上,面試成績在當天完成考試后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
1.參加筆試+試教的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
2.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無法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的,則對該崗位同分數的考生另行組織面試。
(四)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同分情況根據面試主評委評分較高的錄用)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進行組織體檢。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崗位聘用要求。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人員,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mmrs.gov.cn/)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備案聘用手續后,按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八、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執行茂名市規定的薪酬待遇。
九、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招聘工作組可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報考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舉辦單位和招聘點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進入招聘現場,視為放棄資格。報考人員須提前注冊粵康碼,分別于報名、筆試、面試前14天起進行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在粵省事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報名、筆試、面試各階段正常參加人員為: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報名、筆試、面試各階段前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憑報名、筆試、面試各階段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考生。所有報考人員進入招聘現場,均應主動出示粵康碼綠碼、行程碼、報名、筆試、面試各階段前72小時內核酸測試陰性證明,接受體溫檢測,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并全程正確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粵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2)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 (3)未按照廣東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其他地區的考生;(4)不能提供報名、筆試、面試各階段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十、組織管理
招聘工作由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有。聯系電話: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668-2976950)。
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2021年茂名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茂名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